福田区小学学位申请指南
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福田区小学学位申请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5月11日-5月19日)
5月11日10: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5月19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0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二)核实实际居住
(5月20日-5月25日)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志愿填报
(5月20日-5月22日)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个别学区除外):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
(5月23日-5月26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5月23日-5月25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26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
(5月27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29日)
1、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6月16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17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6月29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
(6月30日-7月13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
(7月14日)
7月14日上午10: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
(7月15日-16日)
7月15日-16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
温馨提示:
2020年,学生为非深户籍(港澳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