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传媒主导的时代,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加速了艺术生产的通俗化进程。从诗歌到小说、由文学到电影、再从电影到电视、由电视到网络,文化媒体的更新换代带来的是人类艺术实践向着不断通俗化的方向行进。尽管美学家们曾为之担心,但艺术史的这种由“雅”向“俗”的转型事实上从来不是什么问题。在欧洲中世纪时,教会一度放松了要求音乐服务于宗教宣传的严格限制,重返市井世界和乡间集市的结果让音乐得到了飞跃式发展。作为纯艺术的莎士比亚戏剧最初只是供大众欣赏的东西,反之作为通俗文学的金庸小说则已成为当代中国文学的经典。总体而言,不能不承认通俗性从来都是艺术精神的基本元素之一。
美学方面的考量表明,大众传媒产生的问题不在于通俗化,在于随传媒时代来临而形成的消费社会文化状况的变革。在消费主义的垂帘听政下,借通俗文化之名出现的“媚俗”与“恶俗”让当代艺术面目全非。所谓“媚俗”,按小说家昆德拉的解释,其实也就是审美主义的进一步的衍生,是诸如高明地玩弄漂亮的词藻和绝妙地讲究纯形式的效果等等。是将原本属于“将肉麻当有趣”的低级粗俗的东西,改头换面变成了一种冠冕堂皇的艺术风格。从而以这种方式让我们或者接受空洞无物的艺术赝品,或者欣赏信口雌黄的文化说教。“恶俗”则是指对被消费主义刺激得过度疲劳的欲望的最后挣扎,表现为对嗜血、残酷、疯狂的需要。无论是媚俗还是恶俗,它们都利用了艺术对于形式——感觉/身体——官能等方面的强调。媚俗是通过对审美形式的极端强化,去掉了其原本蕴含的语义维度的结果;恶俗则是利用艺术体验中的狂欢化精神,将其推向极端,以一种疯狂取代审美体验中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