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音乐美学本质的理解上中西方存在较大的差别。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美学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西方音乐美学的比较研究》
一、音乐美学的本质
在中西方的音乐美学中有一个共识,那就是“音乐表达情感”。在缪天端的《音乐美学史概观》一书中也给音乐美学作了定义:“音乐美学就是研究音乐的理解、音乐的感受、音乐的条件。”在中国,音乐所表达的情感是产生于人与物的关系,而不是孤立的人,在音乐美学上则表现为声无哀乐论和物感说;而在西方,对人与物的关系的理解是人对物的把握,人要理解世界就必须要从认识世界的真相开始,在音乐美学上主要表现为音乐自律伦和音乐他律论。所以,在对音乐美学本质的理解上中西方就存在较大的差别。
二、中西方音乐美学的比较
(一)美感特征的比较
由于中西方审美观念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所以在美感特征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在中国,古典美学艺术创作意境的追求包含着虚实相生的深刻哲理,认为虚与实的统一才是最完美的艺术境界,这也是中国传统艺术最具民族个性和民族特色的艺术精神体现。而在西方,音乐的主题着重表现“实”,他们认为自然由始至终都是一个真实存在的有意义的实体,所以西方音乐也倾向于表现一种鲜明的情绪、一个明确的观点等具有单一性的主题,很少去追求弦外之音。所以,西方的音乐思想总是强调和突出它的实在性,多以“真”为它的终极目标。但是因为中国文化的致虚和求同,表现在音乐上就产生了“空白”,造成一种“空灵”的意境,追求的是“虚中见实”,达到意味深长的美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