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近20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50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详见本简章第十二大点“奖、助学金”和第十三大点“住宿以及费用”),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七大点“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姓名+“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特别提示: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的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同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