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习走基层于海河观后感
近日,我通过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龙江先锋网和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学习了《农民的儿子于海河—追记省优秀共产党员、宝清县政协副主席于海河》先进事迹。于海河同志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他视党和人民的事业为生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事农业农村工作23年,把全部身心都用在了为农民群众谋发展上,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关键时刻,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爱如海河”的无私奉献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于海河这位在家人和亲友眼里最平凡的人在农村、农业、农民这最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爱如海河的骄人业绩。于海河同志用他51岁的生命践行了一个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领一班人全力以赴投身农业事业,常常一天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无私奉献,毫无怨言。他可以为缓解紧张的干群关系,在村里常驻走访几个月;他可以为了村里建学校,顶着菜刀把自留地收回来重新发包;他可以为了天下第一难的上访问题,耐心地倾听每一个上访人的“诉苦”。“我爹妈都是农民,我就是农民的儿子。”把农民当爹妈,怎么做都是应该的了。对他来说,就是报天恩!。没有豪迈誓言和惊天壮举的于海河是平凡的,但他却用任劳任怨、大公无私书写了一个凡人的崇高。他不愧为农民的好儿子,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心如海河”的淡泊名利精神。“不好名者,斯不好利;好名者,好利之尤者也。”淡泊于名利,是做人的崇高境界,没有包容宇宙的胸襟,没有洞穿世俗的眼力,是不可能做到的。他这个县农业局局长可以为了解决农户的假种子问题,一趟趟往返哈尔滨和宝清之间,请东北农业大学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请省城的资深律师为农民代理诉讼,到省有关部门找领导陈述案情,把原属于是农业局的下属单位种子公司告上法庭,愤然拒绝种子公司老板的10万元现金。他任农业局局长和示范园区主任期间,每年由他经手审批的项目资金多以亿计。然而,身边的人都知道,他做事极为认真、极为清廉。人到无欲品自高。于海河的简朴不是刻意做出来的,而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这习惯让他一辈子对衣着没有奢求,干干净净,穿暖就好;这记忆让他一辈子对粮食珍惜如金,粗茶淡饭,吃饱就成。
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志如海河”的只争朝夕精神。“只争朝夕”是党员干部一种作风,表现的是大干、实干、快干;“只争朝夕”是党员干部一种思维,突出的是创新、创造、创优。他10多年的“老残腿”,一直靠吃药对付,那么多事情要忙,他实在舍不得花时间去看病。直到2011年9月,他被妻子硬拽着去了哈尔滨,需要马上手术,但他为了不耽误工作硬是拿上医生开的应急药,拉着妻子离开了医院。他在宝清农业战线工作了20多年,从乡镇到农业局,他的足迹几乎遍布全县145个行政村。为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他起早贪黑领跑项目,领导群众建基地、办讲座、做示范、抓指导,力推良种科学种植,足迹遍及全县145个行政村,建起大豆、水稻、甜菜等产业基地、园区,引导农民走致富路。在任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带领班子成员争取了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项目50余个,争取项目资金7.9亿元,引领农民群众建起55个农业园区,其中国家级6个,带动农户3.5万户,人均增收幅度达19.8%。于海河就像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毫无怨言;于海河到哪儿,哪儿就云开雾散、风平浪静。
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清如海河”的清正廉洁精神。“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于海河同志始终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秉公办事、严于律己,从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家人谋求私利。在常人眼里,当过镇长、局长、政协副主席的于海河,想给妻子找份工作应该不是很难。然而,不只妻子,包括妻子的那些娘家亲戚,还有于海河一直住在农村的五个兄弟以及15个侄子外甥女,都没沾过他一点儿光。海河清廉,清廉海河。于海河的清廉,如海那样透明清澈,如河那样扬清涤浊。在洁身自好的同时,他也为黑土沃野注入了股股清流,清流四溢,清爽洗心。于海河同志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办事,全心全意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先进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于海河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公仆情怀;学习他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学习他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实干精神;学习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尚品质。以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做到活学活用,多学多用,学以致用,坚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红兴隆管理局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