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目标很重要,也时常设定一些目标,作为一个老师,我们怎么样设定作文教学的目标呢?看看下面吧!
作文教学的目标
一、 “遵照课标,准确定标” 亟待补课
“作文难教”,难在何处?
我们原生态作文教学研究课题组认为:从总体上说有两点,一是学情不明,二是教学不得法。
学情不明的表现是教学要求过高,脱离学生学习作文的实际。教学不得法的表现是很多老师的教学仍然是传统教学的“以教为主”“顺教而教”,还需要从改变教学观念做起,改革自己的教学,做到“以学为主”“顺学而教”。
老师们普遍存在课标意识不强、 教学目标不清楚的问题。其表现是:
1.认识上,课程定位不准,目标“越位”(要求过高)。很多老师不清楚作文教学目标的整体性、阶段性和连续性,分不清低段写话和中高段的习作,小学阶段习作和初中学段写作的教学要求,甚至把一般写作要求混同于小学生要学习的要求。把习作当成了一般的作文,把一般写作方法当做了小学生要学习的写作方法。
2.在技术上,不会设定符合课标精神和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不能独立设置符合学生学习实际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内容不准确,目标表述不恰当。
3.在实施上,目标意识不强,不会导教、 导学、导评。
案例一
人教版三年级上册第二单元“语文园地二·习作”这样说:
我们身边有许多熟悉的人,他们身上有许多值得写的事。这次习作就来写熟悉的人的一件事。先想一想打算写谁,写他的哪件事,把这件事想清楚,再动笔写。写完以后,可以读给你写的那个人听,请他评评写得怎么样。
一位老师预设了这样的教学目标:
① 写清熟悉的人的一件事,明确熟悉的人有哪些。
② 初步学会观察熟悉的人身上最突出的特点,通过典型事例,体现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努力做到语句通顺,用词得当。
③在写事的过程中,指导学生大体写清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及心理活动,将事情写具体。
三年级学生最需要的是学习最基础的写法。这次作文要求“写熟悉的人的一件事”,首先就选好要写的人的事情,按一定顺序把这件事写清楚,做到语句通顺。这位老师一看到“写熟悉的人”,就误以为是学习写人的作文,就按自己习惯了的认识确定教学目标,教给学生选取“典型事例”,写出“性格特点”还有“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及心理活动”,做到“内容具体”。课标规定的的中年级习作重点目标“乐于书面表达”和“不拘形式地”“写清楚”都被老师忽视了,课本提示的写作过程和交流互评也都没有写进去,而交流互评恰恰是课标提出的第二学段的一个习作目标。
这种情况就是教学目标“越位”或“缺位”的现象。“越位”就是超越课标精神和学生最近发展区,提出过高的目标要求。“缺位”就是缺少了课标规定的不可缺失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越位”、“缺位”了,作文怎能不难教?
案例二
人教版四上第三单元作文
课本要求:
写童话。自己选择几种动物,或者是几件物品,以它们为主人公,想象一下,它们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什么事,编成一个童话写下来。也可以写你续编的小木偶的故事。
一位老师设定的教学目标:
1.在回顾童话故事的基础上了解童话的特点。(了解童话知识的目标)
2.发挥丰富的想象,编写童话故事,有深厚的写作兴趣。(编写童话和学习情感的目标)
3.在编写童话的活动中,感受童话的魅力, 激起学习童话的兴趣。(学习情感目标)
是不是可以改成这样——
1.以动物或者物品为主人公,展开想象, 编成一个故事写下来。也可以写自己续编的小木偶的故事。(内容目标)
2.能按一定顺序把故事情节写清楚,学习把最有意思的内容写得具体一些。(表达目标)
“越位”的目标造成学生不会写,加上不能“顺学而教”,结果是学生学不会、学不好,作文怎能不难教?
走出“作文难教”的困境,老师们亟待补上“遵照课标,准确定标”这一课!
教材也存在问题——
老师们虽然在教案里都写上了教学目标,但是不知道怎么确定和表述教学目标。很多老师只能模仿或者照抄教参里的教学目标,但是各版本《教师教学用书》里的作文教学目标也存在着种种缺陷,有的连可模仿照抄的样本都没有。
案例一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师教学用书》
三年级上册全册《说明》中提出的习作教学目标:
1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他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分析】
这个目标只是摘录“语文课标”的第二学段习作目标,用来代替了学期目标,而且要求很不全面。课标第二学段习作目标是四年级结束时的要求,对三年级上学期明显过高了。我们应该把这个学段目标分解到各年级的各个学期,并根据三年级上学期目标来确定本次作文的教学目标要求。
还有,本册教参里各组教材的内容中都没有提出习作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