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如弟,我青春的一半作文

2018-10-02青春

  晨席,你的一切,我都珍视如宝。

  ——题记。

  晨席,姐姐想为你写点什么,本来可以思如泉涌的我,竟满心欢喜的,不知该如何提笔...

  第一次见到晨席,是初一的时候,那时他才三年级,矮矮的小个子,不整齐的校服,爱跑爱玩的个性,让我注意到了他...他那一双扑闪着光的大眼睛在弦月般的长睫毛下,显得格外可爱,英俊,俏挺的鼻梁像女孩子一样略显秀气,如樱花般的嘴唇被造物主雕刻的线条分明...他就那样,第一次俘获了我的少女心.....

  在以后的岁月里,尽管那时我还是一个孩子,但已有点成熟,见到他更是母爱泛滥了,他脏兮兮的小手我可看不惯,见到他便要拉到水管下洗一洗,每一次他竟出奇的乖巧听话....我想,如果不是以前的我太懒,我会把他的衣服统统洗了,如果不是我在学校住校闹饥荒,我会把零食塞满晨席的兜兜...晨席啊,别怪姐姐,我当时真是不容易!

  记得那一次,在学校的大厅里,发生了满戏剧化的一幕,晨席坐在椅子上,我和w轮流着摸他的头,现在想想,除了有点一家三口的怪异之风外,还可怜当时晨席的感受,他会不会想,“干嘛老摸我?嗯哼,嗯哼,哎呀别摸了姐姐,我勒个去,这只大手怎么也摸...!”哈哈,晨席,当时是真的太喜欢你了。

  差你一个不辞而别。

  后来的后来,我转校了,去另一个学校继续上初中,偶尔也会想起他,做梦甚至梦到过......初升九年级的时候,六年级来了大批新生,不经意间想起来了晨席,便猛的一喜,当时就有一种感受,阔别两年,我又要见到他了!我知道新生入校表张贴出来了以后,满怀惊喜,发了疯般的冲下楼去,我在一张张表中费力的寻找,终于在六年级八班找到了我期待已久的名字:李晨席。我当时的感受绝不亚于孙少平在大牙湾煤矿发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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