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敬畏生命
在我们这个美丽的星球上,每一天,太阳都辉煌地升起,又绚丽地落下。每一天,都有一些生命开始它的旅程,一些生命延续着他们的价值,也有一些生命永远地离开。生命伟大,生生不息,然而有时又极为脆弱,由此,我对生命不禁心生敬畏之情。
生命伟大而顽强。一粒种子落在不毛的石缝间却生出了倔强的生命;一朵蒲公英被风刮到一处贫瘠的山坡上,若干年后,那满山竟成了蒲公英的海洋;面对大火焚烧,弱小的蚂蚁竟能紧紧地咬合在一起,只为了传承家族的希望。在我看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一种执着,是一种等待,是一种永不畏惧,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于是迸发了生命的光辉,太阳也为此黯淡。
然而,生命有时却又是脆弱的,经不得一丝风吹雨打。当今,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自然灾害的频发,人们的生命越发显得弱不禁风。各类交通事故,特大灾难造成生命消亡的事例不绝于耳。
前不久,偶然听父母提起,他们的一位朋友在两天前去世了。我不禁愕然:怎么会,就在几天前我们还有说有笑?他的生命如此逝去,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恍如流星划过天空,只是一瞬间,便永远跌坠。他就这样永远地离去了,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他这个人了。我伤感异常,并也陷入了沉思,生命的开端和结局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生命为何如此易逝,于是我再度感到恐惧与彷徨。
人总该敬畏点什么,我敬畏生命,敬它的伟大,畏它的易逝。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人生短暂,我们要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不断提升生命的价值。
篇二:敬畏生命
一个秋日的下午,一片临河的草丛突然起火,呼呼直蹿的烈火形成了一个火圈,向草丛中央一个小小的丘陵包围过来,丘陵上无数的蚂蚁被逼得节节后退,包围圈越来越小,它们似乎除了葬身火海已别无选择了。但是,就在这时,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只见蚂蚁们迅速聚拢,抱成一团,滚作一个黑色的蚁球冲进火海,烈火将外层的蚂蚁烧得噼啪作响,然而蚁球却越滚越快,终于冲出火海,滚进小河,使多数蚂蚁绝处逢生。
看到这里,这些幼小的生灵不禁令我肃然起敬:它们是渺小的但又是伟大的,在生死关头,小小的蚂蚁却做出了英雄般的抉择,牺牲个体换取种群的生存。
难道这样的生命不值得我们去敬畏吗?
但自从人类文明时代诞生的那一天起,人类就再也没有用平等的眼光看待过其他的生命。可是这些生命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身旁。万物平等,是的,人们常常是这么说的,可是人类对那些和他一样有生命的万物都做了些什么呢?拿起了斧子、弓箭开始向大自然进攻。
最终我们在森林中建起了房子,在篝火上烤起了野味。除了人类,其他生灵都被我们视为低级的生命。我们站起来,走到高山上看着我们的杰作,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中大片的森林被毁,无数的动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很多生物种群渐渐绝种……我们忘记了,人类也是自然之子,我们也是在艰难的挣扎中走到了今天。
如果有朝一日,地球上那些珍贵的物种被人类消灭净尽时,我们会怎样想?
我们还会欣赏我们自己的杰作吗?也许我们会后悔,也许会痛恨我们的过去。为了给我们的下一代留下一个有生机的地球,放弃贪婪吧!用我们的心去贴近自然,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生命,我们会发现一切生命都是可爱的,是值得我们敬畏的!
篇三:敬畏生命
如果达尔文生活在今天的话,他的工作可能集中于物种的讣告,而不是物种的起源。——题记
人类作为蓝色星球上智力最高的动物,逐渐地成为了这漂泊在浩瀚宇宙中孤零零小岛上的主宰,掌握着任何其他物种的生杀大权。
人有时候比饕餮更加贪婪。动物美丽的皮毛,人类用它裹着自己孱弱的身躯;动物强壮的身体,人类用它填满自己臃肿的肥肠。人类更可以厚颜无耻的把有益于自己的昆虫称为益虫,而没有办法让人类榨取的昆虫便被划分到害虫的行列。每年人类都会大刀阔斧地消灭这些所谓的害虫。可是它们也是生活在这个星球的一份子,它们也是这里的主人。可事实却像旧社会的大地主强行强占了农民们的土地,还要受害者为他们干苦力。稍稍造成点损失,农民便会遭到灭顶之灾。
人是霸道的强盗!明火执仗的行凶者!假如动物们穿你的皮,吃你的肉,不知道还会有人把生命视如草芥吗?
你有多久没有听过蝉叫鸟鸣了呢?也许它们没日没夜的歌唱惹恼了没有心情的你。可是,你知道吗?蝉要在又黑又冷又湿的泥土里辛苦四年,才能换来一个月在阳光下的欢唱。这难道不值得人去敬畏吗?它虽然渺小,但他并不卑微!因为它懂得生命最深刻的意义,它不会浪费每一个瞬间去争取欢唱的机会。而自诩清高的人类呢?有的却像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成为这个世界的寄生虫,这才是真正的卑微!
别小看地上的一只蚂蚁,如果它和你一样高大,它可以把卡车轻松举起;别轻视天上的一只小鸟,如果它有害人之心,它可以与庞大的飞机同归于尽!
敬畏生命,别让蝉声鸟鸣鱼越以后只存在于我们的诗句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篇四:敬畏生命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患上了绝症,只能活一百天了。虽然他们的状况都差不多,可是表现却截然不同。那个小男孩得知自己快要死了,整天愁眉苦脸的,还总是不停得抱怨周围的人。因此,他的最后一百天一点点快乐都没有,直到最后,这个小男孩终于在一个安静的早晨逝世了,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想起他。而那个小女孩,当她知道自己的病状后,便让妈妈将自己送到老人院,她要将自己的快乐全送给那些慈祥的老人。她每天给那些老人讲故事,唱歌,把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表现出来了。她每天如此快乐地生活,直到一个安详的早晨,老人们再也没听到这个小女孩的歌声,笑声了,但是小女孩的微笑却永远留在了老人的心中。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为之一振。同时走在生命的尽头,两个少年却表现得如此不同,人们都说,一个人死了只是他的躯体走了,而他的灵魂还是在的。文中的小女孩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最美丽的东西留给大家,她的灵魂闪着金光,永远留驻人间。而那个小男孩,他直到最后一刻也不肯将自己宝贵的微笑展示出来,所以,等待他的,只有被遗忘和抛弃。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在第六章中也写到:我究竟有什么使命,有什么理由,什么必要去杀人流血,去袭击这些人呢?是啊,有时候,一些生命是无辜的,你不应该去伤害它,而应该去敬畏它。
在动物世界里,有许多动物也会敬畏生命。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他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只母豹在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支撑着要给洞中的小豹喂完最后一次奶。其实,不仅仅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敬畏生命,动物们要比我们更懂。
泰戈尔曾说过的一句生命格言: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对啊,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敬畏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