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1500字作文

2018-07-28生命

  你看,在这夏日的清晨,阳光懒懒地洒在草地上、树丛中,丝丝新绿冒出地面、挤上枝头,不,那种绿,是一种活力,岂是新绿嫩绿便能形容得了的,它展现出一种生命蓬勃的张力,可隐藏于下面的墨绿,我们曾经一定也像这样赞美过它们。于是,不断更新,便筑成了他们生命的永恒。

  这种规律,我想,便是科学的灵魂,而科学,便是我们人类思想借以飞翔的翅膀,带着我们一次次飞越未知的海滩。刘易斯·托马斯的《细胞生命的礼赞》是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揭示的真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阐述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却也未免有些残忍,相比,托马斯的共生体则显得和谐得多,而内共生体,也就是叶绿体和线粒体所具有的细菌性质,却不能沦为一种呼吸工具,它更像我们的伙伴,在我们进化之路上最忠实的伙伴,或者是一个记忆,关于生命的。

  托马斯的思维跳跃着智慧的火花,他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让我觉得我的思维正随着他的脚步逐渐扩张,生命是什么?人类是什么?地球又是什么?一种想要探索生命的悸动油然而生。

  看了《礼赞》后,我不禁感慨,人类的本质不过就是裸猿,不管怎样穿衣打扮,怎样思想,仍然改变不了动物的本质,可有时人类把自己看得过高,认为自己是万物的灵长和主宰,认为自己是高于其他一切存在物的存在,托马斯用戏谑的口吻嘲讽了这种人类沙文主义,让我看到人性有时表现出的自大的一面,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的本意吧。

  我喜欢托马斯的语言,优美诙谐而含蓄,但又带有着作为科学家的严谨,他通过自己半生的沉淀于优异的文学功底,用散文如流水一般把对生命的赞美娓娓道来,游走于他的文字之间,就像是顺着一条溪流走去,最终看到的是一片波澜不惊的瀚海,广阔而深远,我的心境仿佛也豁然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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