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自述】
小小的我是个男孩子,今年九岁,是名二年级的学生,体重26公斤,在班上属于比较优秀的学生。
我叫黄凯鹏,“凯”是凯旋的凯,“鹏”是鹏程的鹏。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想让我凯旋万里,鹏程归来,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的头发是平平的,是个小平头,头上有一个旋儿。眼睛虽不大,却水汪汪的。我这双眼睛非常敏锐,玩“找不同”游戏时,可以称得上是“火眼金睛”了。我的鼻子的嗅觉也非常灵敏,妈妈每次煮玉米的时候,我总是在老远的地方一闻就知道。
我生气时,总是鼻孔朝天,装出一副要打架的样子,惹我生气的那个人就偷偷的溜走了。我的嘴巴小小的,嘴唇红红的。一次,我和小伙伴玩耍时,本是应该我抓的,但是我用如簧之舌骗了他们,结果变成其他人抓了。我的耳朵听觉却不好,妈妈说的话我要听两遍才能听清楚。我的四肢发达,跑步、跳远、踢球我都在行。有一次跳绳比赛,我一分钟跳了一百三十多下,不过还是落在最后一名。
我非常喜欢看书,《十万个为什么》、《100个科学问题》等书看起来是手不释卷,如果有人和我谈起这方面的话题,我总是眉飞色舞、兴致勃勃,讲得津津有味。妈妈给我买有关这方面的书时,我总是一蹦三尺高。不过对于一些童话书还是故事书,我也是很喜欢,家里的书柜里都是装满了妈妈给我买的书,有时候还会和其他小朋友交换书看。
我的优点是学习成绩好,缺点是爱哭。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可爱的小男生。
【篇二:我的自述】
我,平凡,无知,有点笨,而成绩可是一等的。在学校里,去问问我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看到这,大家有点了解我的性格了吧!谦虚又爱吹,幽默还爱逞能。
论长相,我远远比不上学校的四大美女。单眼皮,扎辫子。要是论风度,诀不会比她们逊色。一件黄色上衣,一条白色休闲裤。VERYCOOI!还真有点难孩的风度,还爱耍威风。口头禅:酷!
我的优点多极拉。诸如成绩优秀,善于交朋友,宽宏大量,富有爱心等等。
虽然我的优点多,但缺点各个致命。最要命的就是粗心大意。考试的时候明明可以拿到98分,却硬倒过来成的89分。这是,我不知道挨了多少顿骂。其次,就是爱看电视。我是个十足的电视迷,就是这个让眼镜骑的鼻子走。当然,上了毕业班后,与电视暂时隔绝了。
我什么都多,朋友多,点子多,爱好也多。
说实话,我很懒,要不是7点半要上学,我真恨不得从太阳下山一直睡到第二天太阳晒屁股。可每天我都要背负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希望做习题,有是到了10点钟还上不了床,简直比伏尔和河上的千夫还惨。好了,天色又开始暗了下来,我的驶向题海的船又要起行了。如果你与我一样是个另类,那就快给我写信吧!我在此恭候您从远方捎来的友谊!
【篇三:我的自述】
大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动物园里长得最高的。看得最远的。呵呵,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那可爱的长颈鹿。
知道为什么叫我长颈鹿吗?那自然是因为我的脖子很长,能长到两米多呢!我的四肢很短,但强背壮。我的前?色可好看了,还有斑点,斑点的?色是褐钯,而我的身体是黄色的。褐钯色的斑点杂在黄色的身体上,显得特别好看!
我的性格活泼可爱。而且助人为乐。但脾气有些倔强。朋友们可喜欢我了,还把我起名叫贝贝。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
我可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宝贝。有一次动物园里要开运动会了。我,小兔,小狗分在了一组比赛跑步。大家老兄当裁判,只听他一声令下:开跑。激烈的比赛便开始了。本来是我第一,小兔第二,小狗第三。跑着,跑着。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原来是小兔。我连忙停了下来,走到小兔旁边,关心地问:小兔,你怎么了?我脚扭伤了。小兔一边哭一边说:你别管我了,快去继续跑,否则拿不到第一了。看着小兔痛苦的样子,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抱起小兔,飞快地向医务室走去。最后这次比赛我没能拿第一,小兔一直觉得很内疚。可我却还反过来安慰她:不要紧的,我们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只要你没事就好了。大家了解了情况,他竟然宣布我和小狗并列第一。我有些糊涂,大象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见大象用力地握着我的手:因为我的表现让我们感动,这样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助人为乐的精神才是我们真正要提倡的……
这就是我,你们一定了解了吧。怎么样?这样的我你们是否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呢?
【篇四:我的自述】
我是一张课桌,自从工人叔叔努力熬夜把我造出来,我就一直在一所学校里生活了。
当我刚来到教室,就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做我的主人。她对我可好啦,每次吃完饭,都用柔软的毛巾把我的身体擦得一尘不染;下课时,就把我胃里的东西理的整整齐齐;只要一有空,还会亲自帮我除去讨厌的灰尘呢……
可是没几天,就到小朋友们所说的换座位的时间了,而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皮大王。上课,他从不专心听讲,竟在我的脸上用修正液画了许许多多的圆,我甚至都想大喊:“谁来救我,打死这个调皮的家伙!”可是我喊得了吗?看来我只能忍受了,希望过一段时间那个小女孩再做我的主人。今天,皮大王又做了让我忍无可忍的事了,小朋友要到紧张的英语默写了,皮大王作弊不说,他还把要作弊的答案写在我的身体上,把我弄成了大花脸。别听名字是调皮捣蛋,其实他是个小胖墩。这不,他把自己沉重的身体压在我的身上,那胖嘟嘟的小脚不停的摇来摇去,一下又一下的打在我的腿上,我都快支撑不住了,还好上课铃及时响了起来,他又坐回了座位。自从他来了,我感觉真是度日如年。以前干干净净的我,如今已不省人事:当作答题纸、画板的脸蛋;被踢得凹凸不平的大腿;塞得挤都挤不下的身体;刮了好多“坑”的手……唉,这哪还像是个桌子嘛!
几个星期后,我就成了没用的材料被扔在垃圾桶旁。同学们,你看看可怜的我,是不是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后啊,千万别破坏物品了,这不但是不爱惜东西的表现,还说明了不珍惜工人们的劳动成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