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明旅游倡议书

2018-07-22倡议书

  山东省文明旅游倡议书一:

  齐鲁大地,礼仪之邦。这里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过千百年来儒学思想的洗礼熏陶,孕育出丰富的物质和文化遗产,成为山东旅游行业引以自豪和珍惜的宝藏。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好客山东”旅游形象,更是齐鲁儿女和每位旅游从业者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向旅行社从业者和广大游客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旅游,你我责无旁贷

  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大游客应该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二、出境游重在教育引导,境内游推进宣传活动

  旅行社要将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在每一位出境游客身上,在签约组团环节建立双重教育制度。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让游客自阅自学;行前坚持召开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建立领队、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领队要做好与目的地导游的对接,抓住入关、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当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途行程中坚持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境内游要积极落实“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实践活动,旅行社要广泛开展最美导游、最美司机、文明游客等评选,吸引大家踊跃参与,将各类活动作为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旅游社要针对导游、领队和计调进行重点培训,制订长、中、短期的培训方案,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和文明操作纳入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形成以组织游游客文明旅游为导向的评价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或者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经营。面对有损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时要坚决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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