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队现状专项调查报告(3)

2018-07-21调查报告

  (三)修理厂

  客运中心站建成后,根据相关要求客运站必须配套相应的修理场所,修理厂建成后,由于企业困难,无法支付工程款,为此,企业向职工借款39万元,借款用于支付修理厂工程款和购买修理厂设备。

  修理厂经营形式主要采取各工种自主经营,收入交财务核算的办法,分工种按比例分成(修理厂40%,修理工60%),企业仅设监管人员一人,监管人员工资由修理厂发放。修理厂独立核算,与车队无利益往来关系。修理厂自2003年以来盈、亏基本持平。

  二、车队职工回迁安置房

  县汽车队职工回迁安置房是根据2010年9月28日十二届县人民政府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盐发改[2012]96号批复同意立项修建。职工回迁安置房共72套,总建筑面积10074平方米,车队职工(含全部退休职工)共用68套,剩余4套作为车队预备房。

  安置房底楼商业用房(门面)属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建设由县国资办负责投资。商业用房面积xx39.xx平方米,投标价1xx2.03元/平方米,共计1643541.05元。现职工回迁安置房A栋已建至7楼、B栋已建至4楼,预计在20xx年11月主体全部完工。但县政府计划由国资办投入部分还未拨付。

  三、关于对县车队的调查结论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1、县汽车队货运业务停止后,主要从事客运经营,1997年实行裂变经营,出现了职工就业难问题,相当一部份职工先后在外自谋职业。2000年实行客运公司化经营后,由于运管部门对县汽车队经营发展支持的力度不够,从2000年-2009年县车队没有新增任何客运线路和客车,出现连年亏损状况。

  2、县汽车队从1997年以来在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狠抓安全生产、强化财务管理、做好职工稳定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目前安全标准化建设即将通过州级验收,从管理经验和资产状况来看,县汽车队有能力,也十分有必要参加新客运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3、企业内部历史遗留问题多,因职工住房问题的解决逐步得到缓解。但欠缴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解决就业、人员老化、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依然存在,并制约着县汽车队的正常发展。

  4、需要县政府及时落实职工回迁安置房底楼(门市)的工程款和安置房10KW输配电线路迁移工程款。

  5、车队投资入股的西运公司,公司收益未按规定转入车队账户,而是长期滞留在西运公司。但未转移或挪用。

  6、入股西运公司的股本有32.4万元是向职工借款,但借款所支付利率车队规定不够明确。账面上车队是按当年五年期贷款利率的200%计提但利率的确定不准确。现已计提了73万元。`

  7、车队职工集资建修理厂的39万元的性质不明确。

  8、车队所有净资产达3175万元,20xx年上半年已经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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