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二: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抵制和制止会计造假行为,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连日来,瑞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行动,共对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12个单位实施了检查。
为做好检查工作,该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财监局业务骨干参与的检查小组,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要求全体参检人员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期间,参检人员通过查询、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共计查出并纠正违法、违规、违纪金额1651.5万元。对于发现的问题,该局要求被检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确保财务管理科学合理规范。
简报三: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德安县财政局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开展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
成立检查组,完善公示制度。县财政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由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工作,下发了《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范围、检查主要内容等,并在2016年全面实行检查前,在县有关网站上公示了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
展开重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2015年度单位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内部接待场所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长效机制。德安县对卫计委、安监局、教育局等9个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同时对2015年处理处罚的4个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严格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对会计造假、偷漏税款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