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费用补助:
参赛者的费用补助由会参赛员协会协议之。
5.7 世界杯
a) 竞赛的种类:
世界杯计有
aa)标准舞(华尔兹、探戈、维也纳华尔兹、慢狐步和快步舞)。
ab)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和捷舞)。
Ac) 十项舞全能(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b) 邀请:
至少必须邀请包括三大洲十八个会员协会。在欧洲以外国家订办比赛,执行委员会将作特别安排。
c) 参赛权利:
每一个受邀的会员协会,仅能派一对选手参与比赛。
d) 费用补助
见规则8费用补助规定。
5.8 洲际杯
a) 竞赛的`种类:
洲际杯计有
aa) 标准舞(华尔兹、探戈 、维也纳华尔兹、慢狐步和快步舞)。
ab)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和捷舞)。
ac)十项舞全能(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ad)队型舞(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必须遵照本规则14之2一13办理。
b) 邀请:
邀请国至少包括本洲十个会员协会。欧洲以外的国家主办比赛,总会执行委员会将作特别安排。
c) 参赛权利:
每一个受邀的会员国协会,仅能推派一对选手/队型舞团队参与比赛。
e) 费用补助:
见规则8费用补助规定。
5.9 国际团队赛
a) 竞赛的种类:
国际团队赛计有
aa)标准舞(华尔兹、探戈、维也纳华尔兹、慢狐步和快步舞)。
ab)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和捷舞)。
b) 邀请:
国际团队赛系会员国协会间安排之比赛,但相同的会员国家协会成员,在同一国家每年只能举行一次团队赛。
c) 参赛权利(团队定义):
每一团队必须至少有四对依国家排名次序选手组成,且比赛中不得更换选手
d) 费用补助:
由主办单位与参与会员协会自行考虑订定。
5.10 公开赛
仅允许会会员协会的选手参加,非会员协会成员之选手欲参加比赛,则由总会执行委员会考虑决定之。
5.11 赛曲时间与节拍规定
在比赛时的舞曲如华尔兹、探戈、慢狐步、快步舞、森巴、恰恰恰、伦巴和斗牛舞,其音乐至少得播放一分半钟,维也纳华尔兹和捷舞则最少一分钟。
每种舞曲的节拍规定
华尔兹 30小节/分钟
探戈 33小节/分钟
维也纳华尔兹 60小节/分钟
慢狐步 30小节/分钟
快步舞 50小节/分钟
森巴 50小节/分钟
恰恰恰 30小节/分钟
伦巴 27小节/分钟
斗牛舞 62小节/分钟
音乐的种类捷舞 44小节/分钟
在总会所属之比赛里,每种音乐均须具备其舞蹈特色。例如拉丁美洲舞就不宜使用迪司科音乐。
规则6 筹办权
6.1筹办权由执行委员会依规则5之1、2、3、4、6、7和8授与并得徽收权利金。见财务规则(见章程附录)。
所有比赛除了规则5之5和6外必须事先通告所有会员协会。
6.2规则5之5所列之竞赛必须先向总会注册登记
注册费用为二十瑞士法朗。会员协会可自行决定筹备事宜。
规则7 邀请
有关国际邀请赛之邀请事宜须由相关会员协会之间作安排,邀请函须含总会注册日期。
规则8 费用之补助(见附录)
依据规则5之14、7和8总会执行委员会可调整参赛之选手、裁判长、裁判员之最低补助费用,由执行委员会决定。应事先告知会员协会。
规则9 禁药滥用
9.1严格禁止使用禁药,服用或是提供禁药给舞者均违背国际奥会之规定。
9.2国家业余协会所指定代表得对舞者提出禁药检验之要求,该舞者必须遵照指示接受检验,若拒做测试则视为阳性反应,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9.3任何呈阳性反应的检验结果必须呈报总会执行委员会,并裁定罚则后交由国家协会执行。
9.4任何帮助或诱使他人违反禁药规定者,应视做违规并交付惩戒。
规则10 国际竞赛程序
10.1裁判长
裁判长(无评分权)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派任,负责控制授权比赛的执行。在国际性的竞赛,裁判长未能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派任时,则由主办单位任命裁判长(无评分权)。
10.2裁判员
国际竞赛,依据规则5之1、2、4、7之比赛,应有七位裁判员执法。
规则5之3、8之比赛,应有五位裁判员执法,团队赛则至少应有三位裁判员执法。
10.3依据规则5之1、2之比赛,裁判员必须多数合格之职业裁判员担任。总会之裁判员必须持有总会之裁判证书。
10.4 依据规则5之1一4a+b、7、8之比赛,裁判员由总会执行委员会任命。
10.5依据规则5之1-4、7、8之比赛,所邀请之裁判员均必须来自不同的国家。
10.6对于所有国际竞赛,聘请之裁判员均必须经总会执行委员会之认可。
附录一
规则8费用之补助
在所有总会主导的竞赛,选手、裁判长、裁判员的最低额度的补助费用,由执行委员会决定应事先告知会员协会。
8.1 裁判长和裁判员
交通费:头等舱火车来回票,或最高额折合2,000瑞士法朗流通货币的飞机票,惟必须运用周末之有利费率或同类之价目表。
住宿费:两夜住宿并附早餐的旅馆。
零用费:50瑞士法朗。
8.2参赛选手(系指规则5之1、2、3、5、7、8之竞赛)
交通费:不强制提供补助费用。
主办单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补助费用。
住宿费:两夜住宿并附早餐的旅馆。
必须给付每一对选手100瑞士法朗之零用金。
8.3队型舞竞赛(系指规则5之1、2之竞赛)
交通费:不强制提供补助费用。主办单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补助费用。
住宿费:必须提供每一队两夜旅馆住宿并附早餐。(每队最多以二十人计算)
国际邀请赛(系指规则5之6之竞赛)
参加队伍的补助费用应由各会员协会协议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