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年底工作总结(6)

2018-07-25工作总结

 (六)用好用足政策,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加快平台(品牌)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平台(品牌)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旅游景区创星升级。今年,麋鹿生态旅游度假区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大中镇恒北村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上海知青纪念馆、丹顶鹤珍禽园通过了国家3A级景区验收,新丰镇荷兰花海通过了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验收;半岛温泉酒店通过了五星级酒店国家验收,实现了我市五星级酒店“零”的突破。

  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认真指导麋鹿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丰收大地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做好省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共争取省旅游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类)150万元。年初,我局申请与省旅游局联合在央视、首都机场航站楼投放广告,共争取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宣传类)473.21万元,加上“蓝色之旅”活动宣传资金补助20万元,截止10月份,我市共争取旅游引导资金643.21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00%。9月份,我局指导麋鹿生态旅游度假区、海贼王海盗城动漫主题公园做好省旅游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麋鹿生态旅游度假区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已接受省再担保公司尽职调查,可望获批。

  (七)深化主题活动,行业素质不断提高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人员分层次、分批次学习《旅游法》,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以及相关旅游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本单位的宣传阵地,采取LED电子屏播放字幕、张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市营造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市旅游企业参加了盐城市组织的《旅游法》知识网上考试活动,参考率95%以上,切实达到在旅游从业人员中宣传普及《旅游法》的效果。

  在行业内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景区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行动;在旅行社开展“文明安全出游”宣传培训活动,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在酒店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作出食品安全服务承诺,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消费者节俭用餐。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旅游景区没有形成拳头产品。主要表现在旅游项目推进实施力度不够大、不够成熟,景区特色不明显,吸引力不够大。二是旅游产业结构不太合理。食、住、行、游、购、娱缺乏配套,“游”还不完善,“购”更是短腿。已有的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管理粗放、市场竞争力小、抗风险能力差等等系列问题。三是旅游交通不配套。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旅游交通框架,影响了景点的发展。另外,旅游系统自身也存在专业人才较少等等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大力度加强项目建设和自身建设,发展大丰旅游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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