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优秀工作方案(2)

2021-06-13会议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成立“XX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镇化办”),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给予经费保障,或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中抽调人员,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负责协调、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按照c类县城建设目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发展指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编制符合XX县实际、较为具体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成立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任务要求和各自职责,围绕城镇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镇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强化土地资源支撑、投融资体制改革、城镇容貌整治提升、加快人口转移和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构建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等关键领域提出课题、专题研究并拿出规划意见。

  (三)积极对标示范。确定一个对标县(市),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抓落实。把对标活动与学习考察结合起来,带着任务“走出去”、“请进来”,与对标县搭建学习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技术引进、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在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确定桑园镇为城镇化改革试点镇,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小区、优秀公共建筑、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街道等示范项目申报活动。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点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督导调度机制,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城镇化办要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做的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实施专项攻坚。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有步骤、按时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在县城规划设计、环境整治、植树绿化、城中村改造、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聚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实行“领导+指挥部+融资平台”的推进机制,切实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落实到干部。

  (六)加强人才培养。适时举办多层次新型城镇化培训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和引进规划建设管理人才,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

  (七)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宽领域业务培训,提高驾驭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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