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简报(2)

2018-07-22会议简报

  简报三:

  上周,《嘉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上周四下午该部门邀请了桐乡部分市民代表、出租车司机代表以及出租汽车公司代表,召开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根据《实施细则》,对于争议较大的司机户籍、车型采用了灵活的举措,比如,嘉兴的政策并没有限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是本地户籍,取得了居住证及本市社保在缴且已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的外地人口(在本细则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除外);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近3年内无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2次及以上记录的承诺书等。

  此前备受关注的车辆号牌是否限制为本地的问题,细则规定,外地牌照原则上不允许参与本地网约车市场运营。要求车辆在本市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同意其接入经营;具有本市浙F牌照;车龄不超过4年,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千米;燃油车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mm,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不受上述车辆参数标准限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等要求。这既是保护乘客保障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有序维护城市交通通行的必然要求。

  《实施细则》发布后引来桐乡各界热议:

  出租车企业代表:桐乡市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姚建清:《意见》有几个亮点。一是明确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对网约车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都进行了准入限制,提高了门槛。三是明确了网约车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希望能够通过文件的落地实施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合理竞争氛围。

  出租车司机代表:朱师傅:对于网约车,没必要在一个行业用两个管理办法,这样容易造成两个群体的对立。意见对网约车门槛设置合理,尤其是保障乘客安全方面的规定。关键是能否落到实处,因为把网约车的数量权交给地方政府分配,有些条款需要细化;王师傅:对于网约出租车,搞促销可以,但价格不能低于巡游出租车。同时要加强对行业的管理,提升巡游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意识与素质,提高出租车行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与声誉,从而增强出租车行业的竞争力。

  市民代表:钱周涛:谁的服务好我选择谁。要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在提高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这几点非常好,等于经过一层层筛选后留下最优秀的车辆和驾驶员,以后我们市民使用起来更加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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