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案例涉及的是民间审计,因此,我们就重点谈谈民间审计报告的的类型和编制方法。
审计报告又称为审计意见,共有四种类型: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首先,出具无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公允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的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并对表示的该意见负责。但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必须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⑵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⑷其审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⑸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其次,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恰当的,但存在以下不足:
(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单位拒绝调整。
(2)因审计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
(3)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再次,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