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3)

2018-07-13资产评估报告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201*年8月11日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接受委托:201*年8月11日,接受委托后,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分布情况和计划安排,经与委托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现场实地勘察:包括查验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等实物状态。

  评定估算: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委估资产的评估方案,明确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进行评估结论的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说明的初稿。

  内部审核、征求意见及出具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一审后,将报告初稿提交公司审核,审核包括部门二级审核、稽核部三级审核以及公司主管领导的最终审核。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和汇报。根据沟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除了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外,还包括:

  1. 一般假设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特殊假设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经评估,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415,230.00元(大写壹仟肆佰肆拾壹万伍仟贰佰叁拾元整)。

  以上评估结论详见评估明细表。

  上述评估结论是根据我们的评估工作而得出的,不包括下述“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中所披露的相关事项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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