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列传第二十八》原文参考答案及译文解析(3)

2018-08-29古籍

【参考译文】

  冯绲字鸿卿,是巴郡宕渠人。年少时学习《春秋》、《司马兵法》。冯绲家富有喜好施舍,赈救穷苦生活窘迫的人,受到州里人们的爱戴。起初,被推举为孝廉,七次升迁至广汉属国都尉,天子征召他拜为御史中丞。顺帝末年,朝廷派冯绲持符节统领扬州诸郡军事,与中郎将滕抚一道击破群贼,升迁为陇西太守。后来鲜卑侵犯边境,天子任命冯绲为辽东太守,明白开导使他们投降归服,胡虏都停止侵犯(归顺)各自散去。天子征召他任命为京兆尹,转任司隶校尉,他所到之处都订立严厉的刑罚。后又升迁为廷尉、太常。

  当时长沙蛮人侵犯益阳,屯兵聚集很久,到延熹五年(163),蛮众更多,而零陵蛮贼又反叛呼应他们,聚合了二万多人,攻打焚烧城池,杀死伤害县令官吏。又有武陵蛮夷全部反叛,在江陵一带侵犯抢掠,荆州刺史刘度、南郡太守李肃全都逃跑了,荆州南郡全都沦陷。朝廷于是任命冯绲为车骑将军,率兵十余万人讨伐贼兵。

  当时天下饥荒,国库空虚,每次出兵打仗,常常削减公卿的俸禄,向王侯借租赋,前后所派遣的将帅,宦官们常常以折损浪费军资来诬陷他们,将帅往往被判有罪而受到处罚。冯绲性情刚烈正直,不行贿赂,但害怕被宦官们中伤,于是上疏道:“如果执政者容忍奸臣,那么伯夷也可怀疑,如果说不要猜疑,那么盗跖也可以相信。所以乐羊子陈述功劳,文侯却向他出示诬陷他的书信。我希望能请派中常侍一人监督军中财物费用。”尚书朱穆上奏冯绲因军中有财产而心存顾忌,有失大臣气节。天子下诏不许弹劾他。

  冯绲的军队到了长沙,贼人闻讯,全部到军营道上来请求投降。冯绲进攻武陵蛮夷,斩首级四千多个,接受十多万人的投降,荆州得以平定。天子下诏赐钱一亿,冯绲坚决推辞不接受。冯绲整顿军队回到京师,把功劳推给从事中郎应奉,推荐他做司隶校尉,而自己则上书请求退休,朝廷不答应。监军使者张敞依从宦官的旨意,上奏说冯绲带着侍婢二人穿着戎服跟随自己,又多次在江陵刻石记载自己的功劳,请求将他交付司法官吏审理。尚书令黄俊奏议,认为这些算不上罪,不应该导致诉讼。恰逢长沙贼兵又起,攻打桂阳、武陵,冯绲因为军队回还而盗贼又起,被天子下诏免官。

  不久,拜为将作大匠,转任河南尹。冯绲上书说:“按照旧的典制,中官(朝内的官)子弟不能担任太守之职。”皇帝没有接受。后来拜屯骑校尉,又任廷尉,死在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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