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佳木斯市农村水利改革走出了符合自我发展的特色之路,幸福灌区委托经营开创了灌区改革的先河,是真正意义的PPP模式。通过跟踪调查,改革模式已经成熟,改革红利已经释放,为同类灌区改革提供很好的参考模式。
关键词:体制机制改革;带动;推进
为推进水利改革,增强水利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2015年7月,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所辖县(市)区,对已建成水利设施发挥作用和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笔者全程参与了调研活动,认为富锦市幸福灌区委托经营的成功经验对于水利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具有典型带动作用。
一、水利设施运管体机制改革是一项紧迫任务。
目前,佳木斯市所辖县(市)区的水利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现状各异:同江市临江,三村和三江口灌区为公益性一类单位,职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退休职工纳入机关事业保险,灌区配套工程的养护与维修费用由财政拨发;汤原县引汤、汤旺河、振兴和鹤立河灌区为差额拨款;郊区群英、莲望、永安和大头山灌区为自收自支性质,每年收取的水费解决不了职工工资,累计拖欠工资1000余万元;富锦市、桦南县和桦川县同郊区的灌区管理运行模式相近,基本在财政补贴下勉强运行。较突出的问题体现在3个方面:
1、投入机制缺乏活力,水利设施难以发挥效能。
近年来,国家主要投资灌区骨干工程,田间配套设施由地方财政负责筹资,由于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一些已建、在建工程因资金不足成为半截子工程。发改、国土、农发等涉水灌渠项目没有实行项目集中捆绑、资金统筹使用,不能形成集中财力干水利的“拳头效应”。特别是多项水利骨干工程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已连续运行数十年,由于工程维修资金长期短缺,致使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有些水库带病运行,部分灌区多处发生渠道渗漏、预制板冻胀、渠系建筑物损坏等问题。目前,7个大型灌区实际灌溉总面积仅达到设计灌溉总面积的26.7%,全市用地表水灌溉的水田只占水田总面积的2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也只有0.55左右。
2、水价偏低,运行和管护经费严重不足
。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全市各灌区的执行水价一直低于运行成本。以汤旺河自流灌区为例,成本水价为0.12元/m3,执行水价为0.048元/m3,仅达到成本水价的40%;以悦来提水灌区为例,成本水价为0.1159元/m3,执行水价为0.05元/m3,还未达到成本水价的44%。国家减免农业税后,灌溉水费成为唯一向农民继续征收的费用,农民缴费自觉性不高,灌区又无有效制约机制,导致水费收缴困难,拖欠严重,全市灌区水费平均收缴率不足70%。过低的水费价格和水费收缴率,使水利设施运行和管护经费缺口高达70.6%。作为水利设施运行和管护经费主要来源的水费长期不能正常有效地落实,水利设施的运行质量和管护效果可想而知。
3、管护责任不到位,部分设施处于失管状态。按照规定,灌区主要干渠和支渠工程由各灌区管理单位管理,末级渠系(主要是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和毛渠)由乡村组织管理。由于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不明晰、管理机制不健全,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多年来维护投入少,乡、村和农民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水利设施长期失管失修。一些水利工程遭到人为破坏,渠堤上乱扒、乱掘、乱建现象严重。用水时蜂拥而来,不用水时无人问津,闸门有人开,没人关,造成水资源极大浪费。目前,全市泵站机井设施和灌排渠道设施平均完好率均不足70%。
上述问题长期存在导致了水利设施运行与管护举步维艰,其根本原因是水管体机制改革的滞后。近年来,各县(市)区借助全省启动水管单位改革的有利契机,都针对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地有所动作,但改革进展没有较大突破。因此,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推进水利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是当前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幸福灌区委托经营的基本模式。
富锦市幸福灌区是国家大型灌区之一,于2000年开始运行,设计灌溉面积2。04×104hm2,现有职工56人。多年来,受经营机制不活、管理不到位、执行水价低、灌溉面积不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灌区始终亏损运营。截至2014年底,已累计负债1171万元,沉重的债务包袱导致灌区难以为继。2014年,结合“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富锦市幸福灌区引进民营企业禹政公司,对灌区实行整体委托经营,扭转了灌区管理混乱、负债运行的困难局面,先于各县(市)区成功地迈出了大型灌区整体市场化运营的第一步。
2015年2月,富锦市水务局与黑龙江省禹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幸福灌区《委托经营协议》。按照协议,受托方禹政公司一次性交纳600万元,获得幸福灌区的经营权和资产使用权30年。幸福灌溉管理站作为灌区的管理单位依然是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禹政公司作为运营公司对灌区具有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主要通过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水电费收缴率,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同时确定,在国家未出台相关政策前,幸福灌溉管理站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委托经营期满后,受托公司将资产使用及管理权交回到幸福灌溉管理站。
三、幸福灌区委托经营的主要成果。
1、设施管护投入加大,农业服务水平提高。
禹政公司经营后,根据灌区运行需要,购置投入了挖掘机、铲车、水泵、发电机组、流动焊机、储油罐、管理用车等机械设备和铁管、砼管、钢板、槽钢等工程材料,灌区抢险维修及日常管理、维护得到全面加强。半年来,企业共投入设备、设施及维修维护工程资金2000多万元,极大改善了灌区田间供水条件,有效解决了渠道和田间“跑、冒、滴、漏”等问题,大幅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2015年,共改善灌溉面积0.133×104hm2,泡田工作较往年提前15d完成。
2、灌区经营活力增强,运营效益水平提高。
2014年委托经营前,幸福灌区全年水电费总收入为169万元,运行总支出495万元,亏损328万元。2015年禹政公司经营后,截至6月末,已收缴水电费500多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所盈余。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及效益测算,2016年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可达0.667×104hm2,水费收缴率达到90%,灌区灌溉和多种经营总利润可达330万元;2018年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可达1×104hm2,灌区灌溉和多种经营总利润可达531万元。
3、职工利益得到保障,内部管理水平提高。禹政公司受托经营后,每月按时足额为职工发放工资,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节日给职工发放福利,职工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利益得到保障,对企业的归属感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企业制定完善了职工考勤、车辆管理、供水管理、水电费收缴、面积核查、下乡期间管理等各项制度体系,明确了职工岗位责任。职工岗位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大幅增强,过去纪律松驰、人员涣散、管理混乱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内部活力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