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季度
(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建立产品销售台帐情况,以及农资经营网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二)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和粮食收购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单位。
(四)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准入和违规使用添加剂。
(五)“国庆”节前旅游市场巡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农家乐、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六)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七)野生动物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餐饮行业、集贸市场违规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查处商贩非法贩销野生动物的行为。
(八)鼠药市场和秋季灭鼠工作巡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情况,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情况。
(二)“红盾护农行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服务“三农”工作措施的落实,对辖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培训和监管情况。
(三)“元旦”、“春节”节前旅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五)市场秩序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划行归市、座商归店和市场卫生秩序,冒口经营。
(六)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七)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八)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九)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十)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