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礼仪常识(3)

2018-07-12礼仪常识

七、参加会议礼仪

  遵守开会时间。

  发言必须明了、简洁、扼要。不可随便打断别人的发言。

  须以温和的态度交谈,不要过于兴奋或固执己见。

  不默默不语,对会议显得毫无热情。

  即使少数人的意见,也应注意及尊重。

  在会议中要服从主持人的指示,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后才能发言。

  会未结束不可任意离席,若有紧急事情时, 请示主持人后才能离席。

  开会途中,如有来电,应尽快找不影响他人开会的地方给对方复电,表示正在开会,但要长话短说,以免其他人坐等。

  按照议程,预先将资料与意见整理好,以便随时有系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可忘带笔记本。

  表示赞成或反对意见时,话语要婉转,态度要坚决,声音要适中。

  开会分配工作时,对自己的职责要彻底理解。

  上级所指示的,或是所说明的,都要记录下来,等到说明完毕后才发问。

政务礼仪

  政务礼仪是人们在从事政务中的礼节,其关键在于“尊重、沟通、规范、互动”。其中“尊重”要求公务员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将“衙门意识”改为“服务意识”。政务礼仪的内容包括“接待礼仪、办公礼仪、公关礼仪”三个方面的基本行为规范。公务员要做到热情服务,眼到、口到、意到;待客要有 “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在和群众打交道时,不涉及非原则性问题的情况下,应该做到不打断对方,不补充对方,不纠正对方,不质疑对方。当一个合格的公务员,还要区分不同对象,用规范的问候语、请求语、感谢语、道别语,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礼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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