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学龄前残疾儿童的;
(三)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
(四)幼儿园班级人员超过规定限额的;
(五)未执行安全、卫生、保健、营养等相关规定的;
(六)选用未经审定合格的教师指导用书的;
(七)侵占、挪用、抽逃学前教育经费的。
读起这一条,我印象特别深刻。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我遇到的一个特殊的孩子。
他叫果果(别名),他的父亲是个残疾人,头特别大,但是个子不高,身上的骨头特别容易碎,整天就靠坐在电瓶车上走家串户,靠给别人修理电视机为生。听别人介绍,不管电视机多么复杂,经过他的手一琢磨,马上就能正常使用,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可惜的是残疾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行动,更限制了他的前途。残疾的身体没有心仪的爱情,尽管他心底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只能讨个痴呆的老婆勉强成个家。可不幸的事情接踵而来,满心欢喜迎来新生命的降生,开始还很正常,可是到了七八个月的时候发现,孩子不会站立,反应比较缓慢,原来孩子患了先天性脑瘫,两条腿都不会站立,让原本不幸福的家庭雪上加霜。就这样孩子一天天长大,已经到了上学的时间,可是迟迟没有来幼儿园报名,什么原因呢?打电话又没有人接?询问邻居,都是出去啦,不在家。原来父亲经常带着痴呆的老婆和脑瘫的儿子在幼儿园旁边转悠,没有勇气带孩子来报名,或者担心孩子上学会受到怎样的礼遇?内心的焦灼让果果爸爸左右为难。
开学后的第四天,果果爸爸终于下定了决心,等所有的孩子都进了幼儿园后,他向保安询问了我的电话号码,接到电话我立马赶到幼儿园门口,只见果果父亲慢慢地跪下,我吓得赶忙扶起他。“老师,老天对我不公平,我自己是个残疾我认了,为什么厄运降到儿子头上?他天天吵着要跟小朋友们一起玩,我真拿他没办法。”“孩子要上学,那你就送他来吧。”“老师,孩子在车上,没办法下来,不知道您收不收。”我这才发现原来孩子也是个残疾人。“没关系,你歇会儿,我来抱孩子进教室。”不知道就这么一抱,孩子的父亲双眼湿润了,逢人就夸我们的老师人了不起;就这么一抱让我们制定了一份特殊的计划:园务组的一位成员每天定时定点抱孩子,每天班上的老师定时给孩子大小便等生活起居;每天定时有专人陪同他玩耍。不知不觉三年一晃而过,孩子要上特殊学校,我们也特别舍不得,每天的相伴相随、每天的欢声笑语、每天的喃喃细语让我们有了一份难舍的牵挂,不知道新老师会不会像我们一样善待他?不知道离开我们他会不会一样开心?
家再温暖,小鸟也有展翅飞翔的时候,深深地祝愿他每天过得开心。我们没有嫌弃他,让他成为我们幼儿园另一道靓丽的爱的风景线,孩子的爱心在这里得到升华,如果孩子哪天缺席,孩子们会问长问短,就像生活少了一道佐料。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理应受到同样的关爱。我们的果果也让我们的老师收获颇多,一位老师因他设计的中班活动案例《果果的幸福树》获县优秀活动设计二等奖;一位老师撰写的文章《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参加南通市教育论文评比获二等奖呢! 学前教育条例的心得体会4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学习,我的感触很深,以下几点让我印象深刻:
《条例》中第十六条提到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扩展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和活动空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
1.家庭是幼儿的第一生活场所,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随着年龄的增加接受到了幼儿园的教育,但入园后的教育效果也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因此家园结合已经成为必然。作为幼儿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家园合作的思想,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如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成立家长委员会等。
2.幼儿园与社区的合作。幼儿园周围的社区是幼儿十分熟悉的地方。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幼儿的成长中,特别是精神的成长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幼儿园在与社区的合作中,可直接利用社区丰富的资源,让幼儿走进社会的大课堂,如利用社区的各种机构(社区办事处、敬老院等)、设施(健身器材等)达到资源共享。还可邀请或参观社区内的劳动模范,解放军战士、医务人员、警察叔叔,听听、他的先进事迹和各种知识、小常识。开阔幼儿的视野和知识面,可以带领幼儿参观敬老院帮助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从小培养敬老尊老的好风尚、好品质。
《条例》第二十七条提出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安全管理。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是保证入园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必须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首先增强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使广大教师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观念,把幼儿的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只有在保证幼儿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其次全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把晨检关,午睡值班、户外活动环节检查等;最后要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学会注意保护自己等。
作为刚入职半年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认真学习《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在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活动安排中,既要符合学前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又要与家庭、社区紧密合作,让幼儿有充足的时间、场地来开展各种活动,同时也要加强安全工作,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相信孩子们一定会在园中愉悦身心,体验生活,积累经验,得到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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