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
(二)行政规章
(三)部门规章
(1)制定的主体:部位行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2)制定的权限
A.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私权利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法定职责
B.前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政府规章。
(3)制定的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
(四)地方政府规章
1.制定的主体: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284个)、自治州政府
2.制定的权限
(1).市级政府规章仅限于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方面事项
(2).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制定规章,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C.制定的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
二、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1.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2.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法律性处分性、特定性、外部性、职权性处分、单方性
3.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按照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前提条件不同,分为已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2)按照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分为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3)按照行为受法律的拘束程度,可以分为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河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
(4)按照是否需要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和非要式具体行政行为
4.司法考试中几种主要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许可
A.行政许可的概念
B.行政许可的特征
a.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b.行政许可是受益性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d.行政许可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行政行为
e.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律、法规、省级规章
E.行政许可的实施:授权实施、委托实施、集中实施(一个窗口对外)
D.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延续
E.行政许可的监督
a.合法:撤回、变更
b.违法:撤销(应当撤销、可以撤销、不予撤销)
c.不存在或无法实现:注销
(2)行政处罚
A.行政处罚的概念
B.行政处罚的特征
a.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的活动
b.行政处罚是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
c.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行为,不同于惩罚犯罪的刑罚
C.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D.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申诫罚);罚款(财产罚);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营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行政拘留(15日以下)(自由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驱逐出境等)
E.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
F.行政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
G.行政处罚的适用:行为能力的适用、刑罚相抵、一事不再罚、处罚不成立、处罚时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治安处罚的相关规定:
◆治安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罚最长不超过20日)、暂扣或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外国人)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公安局、派出所(限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发生之日。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调查→调解→简易程序→听证制度
◆行政拘留的执行:
●不执行
A.不执行的对象
a. 14周岁至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