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不超越、滥用和放弃行政执法权,在日常安全检查时,有两人以上共同出动;涉及综合执法时,邀请相关单位参与;在调查事故案件时,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在执法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及时要求回避。
(四)局各股室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制作
涉及综合监管方面的文件,以区安委会或区安委办名义印发执行。在制定的内容中,坚持不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发文后及时备案归档。
(五)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将各股室行政执法的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对外公布;二是行政许可实行ab岗工作制度,选派人员进驻区政务大厅受理各种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三是在全局实行“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法制建设,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四是定期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向区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认真听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六打六治”等活动
区安监局分别代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拟定下发了《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立即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两客一危”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六打六治”等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由区上县级领导带队,组织区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国土、住建、教体等部门,突出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接送学生车辆和船舶、危险路段、航道、渡口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安全督察、抽查和明察暗访。全区各镇办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发生。止目前,区安委办共挂牌督办安全隐患71处,其中,46处隐患问题已整改落实和解决到位,25处隐患落实了责任和措施,正在抓紧整改。重点对市上挂牌督办的16处隐患,13处已落实整改治理措施,3处正在抓紧整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