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丁玲们的"男性史"(3)

2018-07-20冰心

  苏雪林与庐隐:我在女校的日子里

  苏雪林(1897—1999)在追忆其早年为求学与家庭抗争的经历时说:她当时吃不下,喝不进,进退两难之际,几次想投水自尽。多年以后,她分析那时的心理道:既不是求一时之名声,也不为将来在社会上谋个职位,享受荣华富贵。那是一种盲目的抗争,像枝条破土,隐泉喷吐,似乎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力量在身体中支持着自己,就像一只扑火的飞蛾,要么扑灭火,要么自己被烧死。她当时只有一个信念:朝前走,追求光明的未来。20世纪初,启蒙思想家把“强国强种”的希望寄托在新式女子教育上,“兴女学”成为强国的火种。年轻女子违背礼教闺训走出家门求学,正像苏雪林所言,是意识深处做人的本能使然。对于女性而言,走出家庭步入学校,重要而又艰难。但她们所要面对的学校教育是如何看待性别差异的,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民元学制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高等小学以上均男女分校。女子教育的方针是培养贤妻良母。1914年,教育总长汤化龙强调,女子教育以使女子修养其心性,“以致密之理想、耐劳之习惯指导儿童”。女子职业教育要“以家政为重,兼及手工、图画、刺绣、造花各科”(《教育公报》第8册,1915年1月。)。当时的女校管理如同监狱,女生不准会男客。有的女校直到1920年还在检查女学生的信件,不准女生往学校外面打电话。有的女校还规定男教师须满50岁,应留胡须,讲课时不准看女学生,应双目仰视。

  女作家庐隐(1898—1934)曾自述她在女校的经历:“在这个中学时期中,本来是我的黄金时代,谁知我的活泼快乐的童年,竟销灭于这如牢狱似的学校生活中,至今想来,对于当时那种专门以压迫手段的学校教育,犹觉不寒而栗了。”“除了教科书以外,什么都不许看,小说尤其在严禁之列。”学校的生活实难“使我满足”,许多人竟不知不觉发生了同性爱,于是一对一对的假夫妻,便充满于校园与寝室里了。“我也曾被人拖过一次。”(庐隐:《中学时代生活的回忆》,写于1934年,见《庐隐集外集》,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444页。)严格的女校教育本意是防止男女越轨,培养贤妻良母,结果适得其反地造成年轻女子由于过分压抑而发生性别意识偏差,竟至产生“同性爱、假夫妻”。这种情况在二三十年代的女校中屡有发生。据丁玲回忆,她就读的湖南桃源女师,全是女孩子,把男孩子隔得太远,同性恋之风传染得很厉害。她们常像男女之间那样因误会闹别扭,又相抱痛哭。甚至在某些女教师的倡导下,女校的学生私下结社搞独身协会,严惩违约出嫁者。(丁玲:《丁玲自传》,第19页。)

  民初妇女参政运动的热潮,注定以培养贤妻良母为宗旨的女子教育将被时代淘汰。不能打破性别偏见的女子教育,无法带给女学生光明的前途。欲塑造男女青年完全的人格,必先有合宜的学校。男女同校就是本着这一原则促成的。五四以前,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曾就“男女同校问题”开辩论会,结果以反方否定男女同校获胜,由此可窥见当时社会氛围之一斑。男女教育平等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前提之一。五四以后,要求男女教育平等的呼声日高,邓春兰的“男女同校书”像星星之火在教育界引起了燎原之势。先进人士蔡元培、胡适等纷纷支持男女同校。蔡元培指出:“改良男女的关系必须有一个养成良好习惯的地方。我以为最好的是学校,外国的小学与大学没有不男女同校的。”但一些反对男女同校的人固执地认为,若打破礼教大防,必会发生种种破坏道德风俗的怪现象。有人诬蔑男女同校,“既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觉?什么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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