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诗中的轮台

2018-07-12岑参

  汉轮台在《史记》、《汉书》中均有记载,唯《史记》不称“轮台”而称“仑头”,岑参诗作中也有提及。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岑参有两次从军西域的经历。第一次是天宝八载(749 )至十载(751),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任职;第二次是天宝十三载(754)至至德元载(756),在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封常清幕中先后任判官及支度副使。 第二次从军西域期间,岑参写了十余首涉及轮台的诗(下文称之为“轮台诗”),他的边塞诗代表作几乎都在其中。这些诗作一向被人关注,但对这些诗作的解读仍待作进一步的讨论。

  首先,是轮台与北庭的关系。

  人们看到的实际情况是:“轮台诗”中,诗人在说着北庭的时候,总是用轮台来指称它,有时诗题中分明标出“北庭”字样,诗句却说成轮台。比如,《北庭贻宗学士道别》,贻诗之地毫无疑问在北庭,但诗中却写道:“忽来轮台下,相见披心胸。饮酒对春草,弹棋夜闻钟。今且还龟兹,臂上悬角弓。平沙向旅馆,匹马随飞鸿。孤城倚大碛,海气迎边空。四月犹自寒,天山雪濛濛。”道别的地点又成了轮台,而且把当时的季节、天气以及道别的情景描写得非常具体、真切。闻一多先生在《岑嘉州系年考证》中颇惑于此,曰:“诗曰见宗于轮台,而题曰北庭,何哉?”转而解释说:“盖春晤宗于轮台,旋同至北庭,四月宗又自北庭归龟兹,公因作此诗以道别耳。”随之勾画诗人行迹,屡有“自北庭至轮台”、“尔后居轮台时多”、“在轮台,间至北庭”等说法。

  陈铁民、侯忠义《岑参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明白地看出了这一点,在附录《岑参年谱》中论及闻一多《岑嘉州系年考证》时,有一段按语,曰:“北庭节度使治庭州,轮台为庭州属县。岑集中既有北庭诗,又有轮台诗,疑其时岑屡往返于北庭、轮台之间。又岑诗中常将轮台与北庭同用,如《赴北庭度陇思家》:‘西向轮台万里余。’《发临洮将赴北庭留别》:‘闻说轮台路,连年见雪飞。’《临洮泛舟赵仙舟自北庭罢使还京》:‘白发轮台使,边功竟不成。’《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轮台征马肥。’《北庭贻宗学士道别》:‘忽来轮台下,相见披心胸。’故把居北庭与居轮台截然分开,似无必要。”这段按语持有两个观点:一方面说“岑集中既有北庭诗,又有轮台诗,疑其时岑屡往返于北庭、轮台之间”,一方面说“岑诗中常将轮台与北庭同用……把居北庭与居轮台截然分开,似无必要”。前一点同于闻一多的说法,后一点提出一种颇为通达的处理意见,但仍认为诗人有“居北庭”与“居轮台”两种情况。

  《岑参集校注》对岑参“轮台诗”中以轮台指称北庭还有一种解释,即“北庭瀚海军或驻轮台”(见《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王永兴先生也充分关注这一问题,他列举并分析了岑参六首“轮台诗”:

  ①《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胡地苜蓿美,轮台征马肥。大夫讨匈奴,前月西出师。甲兵未得战,降虏来如归。西郊候中军,平沙悬落晖。”曰:“合诗题诗句并观之,北庭西郊即轮台西郊也。‘前月西出师’,出自轮台之骑士也。出自轮台,回到轮台,故于轮台西郊候节度使凯旋归来。”

  ②《登北庭北楼呈幕中诸公》:“尝读西域传,汉家得轮台。日暮上北楼,杀气凝不开。上将新破胡,西郊绝尘埃。”曰:“合诗题诗句并观之,北庭北楼即轮台北楼也。‘上将新破胡,西郊绝尘埃’,即前诗所咏之事。西郊乃轮台之西郊,亦即北庭之西郊。”

  ③《北庭贻宗学士道别》,曰:“诗题‘北庭贻宗学士道别’,诗句内容:宗学士自轮台去龟兹,与岑嘉州相别;亦即自北庭赴安西,故岑参赋诗道别。则北庭即轮台明矣。”

  ④《使交河郡郡在火山东(纬按:东字衍)脚其地苦热无雨雪献封大夫》:“奉使按胡俗,平明发轮台。暮投交河城,火山赤崔嵬。”曰:“岑参以判官的身份,奉北庭都护封常清之命,出使交河郡,‘平明发轮台’,自轮台始发,则轮台之为北庭都护府的治所,似不应有疑问也。”

  ⑤《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曰:“此诗最重要的一句,为‘轮台东门送君去’。岑参与武判官同在北庭都护封常清幕府,幕府当然应在北庭都护府的治所,治所为轮台,故岑参送别武判官于轮台东门也。诗中‘都护铁衣’、‘中军置酒’、‘辕门’,都是轮台为北庭都护府治所之衬托。”

  ⑥《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轮台城头夜吹角,轮台城北旄头落。羽书昨夜过渠黎,单于已在金山西。戍楼西望烟尘黑,汉兵屯在轮台北。上将拥旄西出征,平明吹笛大军行。”曰:“上将指北庭都护封常清,北庭都护当然居住于其治所,也当然从其治所出发西征。诗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描述大军出发及出发前后轮台的情景,因轮台为北庭都护府治所也。”最后的结论是:“据诗的内容,似可证明天宝十三十四载时,北庭都护府的治所在轮台,不在金满。”

  以上闻一多、陈铁民、王永兴诸家在解读岑参“轮台诗”时,都看到了诗人本在北庭军幕任职,但诗中所写却总是身居轮台这一事实;同时,又都将轮台理解为轮台县。这样一来,矛盾就凸现了出来:岑参何以供职于北庭都护府(即节度使军幕)为判官,却身处四百余里外的轮台县?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诸家提出了多种说法,只是这些说法都难于成立。如说“北庭瀚海军或驻轮台”,这显然与《元和郡县图志》及《旧唐书》的记载不符,这两种史籍都明确地说,瀚海军在西域都护府城内(城中),而不是在轮台县。况且据《新唐书》的记载,大历六年曾在轮台县置静塞军,则此前轮台县断不可能驻瀚海军。又如说“天宝十三十四载时,北庭都护府的治所在轮台,不在金满”,这也有背于史籍记载,因为《通典》明言庭州“今理金满县”,而庭州又于长安二年改置为北庭都护府,则北庭都护府治所在金满县是确定无疑的,实不可移往轮台县。至于说岑参有“居北庭”和“居轮台”两种情况,又说他“居轮台时多”,又说他“屡往返于北庭、轮台之间”,实在是论者面对岑参诗既自道供职北庭又总言身处轮台这一事实时,所作出的勉为其难的解释。那么,矛盾到底应该怎样解决呢?在我看来,这就像人们常说的“捅破一层窗户纸”一样地简单明白,即岑参“轮台诗”中乃是以轮台指称北庭;或者说,北庭既可称北庭,也可称轮台。上节已说到,在岑参之前,唐人已形成了以轮台指称北庭都护府辖地,即庭州、西州一带的语言表达方式。岑参供职于北庭军幕的三年间,北庭正是唐王朝在天山东段以北的指挥中枢所在,因此,以轮台指称北庭都护府所在地,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称北庭都护府治所为轮台,实包含有汉轮台的用典意义,岑参登北庭北楼而赋诗曰“尝读西域传,汉家得轮台”,此刻诗人的思维活动中明显是以汉轮台比拟唐北庭。将唐王朝在西域的战略要地北庭称作轮台,不仅是身在西域军中的人们的语言表达习惯,而且是朝廷上下的语言表达习惯。岑参在赴北庭的途中,作《赴北庭度陇思家》:“西向轮台万里余,也知乡信日应疏。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作《发临洮将赴北庭留别》:“闻说轮台路,连年见雪飞。春风曾不到,汉使亦应稀。白草通疏勒,青山过武威。勤王敢道远,私向梦中归。”又作《临洮泛舟赵仙舟自北庭罢使还京》:“白发轮台使,边功竟不成。云沙万里地,孤负一书生。池上风回舫,桥西雨过城。醉眠乡梦罢,东望羡归程。”三首诗无一例外地题目称“北庭”,而诗句称“轮台”。当时诗人还没有到达北庭军中,他实际上是根据长安人们的语言表达习惯,把北庭都护府所在地称作轮台。及至到了北庭军中,岑参先后担任的判官和支度副使都是节度军幕之要职(王永兴先生引《通典·职官》的记载,谓“判官乃节度使下地位相当高有要权之官员也”;闻一多先生引《新唐书·百官志》相关记载,谓“副使位在判官上”,“支度副使乃后此升迁之职也”),他日常理应居于节度使幕中,而不可能“居轮台(纬按:应读为轮台县)时多”。王永兴先生所开列的岑参那些重要的“轮台诗”,确实如其所判断的那样,应该写于都护(节度)治所,而不应在治所以外的地方。只是先生径谓北庭都护府的治所就在轮台而不在金满,则不免突兀。前引《通典》明载庭州理金满县,金满即今吉木萨尔县,县城北十一公里处有“北庭故城遗址”,系国务院第三批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故城规制宏大,气势雄伟,断壁颓垣间依稀可见当年作为军事重镇的面目。这里应该就是岑参当年供职和作诗的地方。岑参在北庭军幕任职期间,是否到过轮台县,其诗中没有如《使交河郡……》那样的明确记叙,不好断言,但将岑参“轮台诗”总体上视为作于北庭,则是不错的。岑参说到他在北庭军幕的生活,概括为“轮台万里地,无事历三年”(《首秋轮台》),在北庭的三年也就是在轮台的三年,轮台实指北庭都护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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