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三十年代,李长之也认为,“老舍是擅长讽刺的,就讽刺表现的一方面说,他是出之以幽默。”他在讽刺“中国人的精神上”,就“灰色的世界中灰色人物的嘴脸”这方面,是成功的。同时,他与鲁迅“所注意的对象是非常相似的,所不同的,只在表现的作风。老舍没有鲁迅那么转折,含蓄,也没有鲁迅那么有力量。鲁迅在尖刻浓烈之中,表现着他的强有力的生命。但鲁迅是没有耐心的,所谓‘心里清楚’,当然是老舍。……同是讽刺,鲁迅的是挖苦,而老舍的乃是幽默。鲁迅能热骂,老舍却会俏皮。”
正因为此,老舍才觉有以“幽默”的方式申辩“幽默”的必要。他自然不满一般人把“油腔滑调”理解为“幽默”,难免招来“正人君子”的“诛伐”。尤其“革命期间”,若还表现出“幽默”的“可爱”,那“总是讨人嫌的,以至被正人君子与战士视如眼中钉,非砍了头不解气。”可一个人的幽默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他悲观,他顽皮,他诚实,”“还容让人。”“看清了革命是怎回事,但对于某战士的鼻孔朝天,总免不了发笑。他也看资本家该打倒,可是资本家的胡子若是好看,到底还是好看。这么一来,他便动了布尔乔亚的妇人之仁,而笔下未免留些情分。于是,他自己也就该被打倒,多么危险呢。”显然,老舍是在抱怨由“幽默”而受的委屈,自然也有质疑:彻底革掉了“幽默”的革命就一定是彻底的?老舍的话外音也许是,那样的革命比之“危险”的幽默更危险。
老舍是执意要“幽默”的,因为他懂得幽默者要“憎恶虚伪、狡诈等等恶德,同情弱者,被压迫者,和受苦的人。”“他既不饶恕坏人坏事,同时他的心地是宽大爽朗,会体谅人的。”而且“幽默与伟大不是不能相容的。”“一个大小说家根本须是个幽默家。”这里所谓的幽默家,“是说他必洞悉世情,能捉住现实,成为文章。”可以看出来,老舍是非要赌一口气,不信自己就成不了“幽默”而又“捉住现实”的大小说家。
幽默与写作——幽默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