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茅盾鲁迅与早期乡土文学理论的形成论文

2019-01-06鲁迅

  【内容提要】

  有关乡土文学理论的分歧,根本点不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中的“乡土”内涵的不同理解,而在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的整体性把握上。中国文学传统中有浓厚的乡土意识,但没有乡土文学的概念和理论。新文学初期,对于美国localcolour小说理论如何与中国文论对接与转换,在茅盾与周作人之间初步形成了中国乡土文学发展的两个向度。这两个向度后来被鲁迅整合成相对完整的乡土文学理论,即寓乡土思念、民生关怀和乡土批判于一体的乡土文学观。

  【关键词】乡土文学理论;鲁迅;周作人;茅盾

  在对于中国现代“乡土文学”这一理论概念的理解上,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颇有各家自说自话的趋势。分歧的根本点不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中的“乡土”内涵的不同理解,而在于对“乡土文学”这一概念的整体性把握上。历史上的分歧和政治语境的变化,使“乡土文学”这一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复杂概念显得迷雾重重,本文试图追溯乡土文学理论从酝酿到形成的历史,缕析乡土文学的内涵,从而为被泛化、模糊化和狭义化而令人莫衷一是的乡土文学寻找理论支点。

  对于中国本土文化和文学而言,“乡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语汇,其基本含义是明确的,其一是指“家乡”或“故乡”,《列子·天瑞》“有人去乡土,离六亲”中“乡土”,指的就是“家乡”、“故乡”;其二是指“地方”,曹操《土不同》“乡土不同,河朔隆寒”中“乡土”即指“地方”,直接与地域特色、气候景物相联系。乡土的这两个基本含义在中国文学传统中形成了悠久的乡土意识,不同于社会思想史研究中对乡土意识的理解:“把以农民为主体的,在乡里社会大多数成员中普遍流行的民众意识”称为乡土意识…’,中国文学中的乡土意识是指基于第一层含义的思乡情怀,和基于第二层含义的对地方景物的追怀,以及由这两者生发的对有关特定地域的风俗人情的抒写。历史上我们高度发达、幅员辽阔的农业社会形成了安土重迁的民族文化心理,而落后的交通条件,特定的考试、取士、游宦制度,又使许多人不得不离开故乡,因此思乡主题成为中国文学传统的鲜明特色。士子们经过十年寒窗苦读,考得秀才资格之后,就踏上了漫长的赶考、游宦之路,往往“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长时间离开家庭、离开故土,隔断了与亲人的信息沟通,年轻的妻子、年迈的慈母,还有手足情谊,构成了思乡的主要内涵。由对人的思念过渡到对地方景物的追怀,其源头可以追溯到《诗经·采薇》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思乡主题在怀人念物中自然渗透到对能给人带来高度快乐的节日、风俗的怀恋中,如韦应物《寒食寄京师诸弟》、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些诗歌,就记述了寒食节不生火、重阳节佩插茱萸等风俗。虽然我们可以感觉、体会、领悟到古典文学传统中浓郁的乡土意识,但在西方文学与中国文学发生大规模的碰撞之前,我们的古典文论一直没有对之进行理论的梳理和概念的提炼。换言之,乡土文学理论是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的产物,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宝贵成果之一。

  与重感悟重印象的中国文学批评习惯有所不同,西方文学批评往往重视理论归纳、重视提炼概念术语。因此,西方许多国家都有较为成熟的关于乡土文学的理论。其中创作和理论成果最为突出的是肇始于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乡土文学,它成为战后美国文坛唯一延续近30年的文学形式。美国文学批评称之localcolour或localcoolrism,直译就是“地方色彩”文学。在引入“乡土文学”这一概念之初,当时两位重要的文艺批评家周作人和茅盾对其本土化的方向就存在不同的见解。周作人是五四文坛举足轻重的批评家,茅盾则在较长时间里执掌新文学的重要刊物《小说月报》。由于周氏的名望与地位,茅盾非常倚重周的文章,经常以显要位置予以发表,以至于发生过曾因周作人的译文未能及时交稿而将预定1921年3月出的“俄国文学专号”挪后之事,但两人对文学与社会、人生关系的理解殊异,周氏后来愈演愈烈的那套“炉火纯青的趣味主义”。文学观与茅盾的“为人生”的艺术观相距甚远,因而两人关系非常微妙。从他们当时的通信来看,茅盾对周氏是很敬重的,随着在文坛的影响日益扩大,周氏附逆之前,茅盾也从未有过与其针锋相对的驳难。但从1920年代开始,两人公开发表的文章就颇耐人寻味,明斗没有,暗争却是存在的。后来茅盾回忆说:“自己与大多数文学研究会同人并不赞同”周氏的意见,“步调并不相同”,还是可信的。

  在乡土文学理论本土化的方向上,茅、周两人的“步调”就“不相同”。新文学初期,我们虽然没有关于乡土文学的理论,但出现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思念故乡、描摹地方景物风俗、反映民生疾苦的作品。而且,值得重视的是,与美国localcolour不一样,中国作者群在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中寻求新的思想资源,无论是作者本人的思想还是作品流露的倾向都明显受到西方现代思想的影响。茅、周对这类作品都很关注,但对于如何为这类作品“正名”,它们该往哪个方向发展,是致力于“地方特色”还是反映民生疾苦,两人意见可谓大相径庭。

  迄今为止,我们发现最早提出“乡土文学”概念的是周作人。1910年,在为自己翻译的匈牙利作家约卡伊·莫尔(周译:匈加利,育珂摩耳)的中篇小说《黄蔷薇》撰写的序里,周氏在两重意义上肯定《黄蔷薇》为“近世乡土文学之杰作”,其一为“多思乡怀古之情”,周氏这里所说的“思乡”与后来鲁迅概括的“乡愁”有所不同,而与古典文学中的“思乡”有更多的渊源;其二为“风俗物色,皆极瑰异,……诸平原为状,各各殊异。或皆田圃,植大麦烟草,荏粟成林,成为平芜下隰,间以池塘,且时或茂密,时或荒寒,时或苍凉,时或艳美”。这就是周氏后来所说的“特殊的土味和空气”、“乡土的色彩”、“乡土趣味”。在为刘大白的诗集《旧梦》撰写的序文里,周氏是这样解释“乡土趣味”的:写出“真的今昔的梦影,更明白的写出平水的山光,白马湖的水色,以及大路的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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