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墓在空间上的奇异性,福柯也有论述:“与普通的文化空间相比,公墓确实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这是一个同所有城市或者是乡村的地方集合接触的地方,因为每个人,每个家庭都碰巧有亲属在公墓中。公墓迁移到郊区,当时墓地不仅构成了城市神圣的和永久的风尚,也构成了另一种城市,在这里,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住所。”{1}这段话挑明公墓既置身郊外又从属于城市的特殊性,更指出公墓“构成了另一种城市”。那么,公墓为什么也是城市,它究竟在什么样的意义上与城市同构?
让我们先看城市。城市是现代性产物,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被从土地里抛出,汇聚进城市,汇聚进城市的人们没有血缘甚至地缘的有机关联,只是按照法规和准则,井然有序又偶发冲突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社会形态,按照费孝通的说法,就是无机社会。无机社会的典型意象就是公寓。公寓里,上下、左右的人家都是陌生、无关联、老死不相往来的。当然,公寓里的人们不会完全没有互动,但是,用吉登斯的话来说,他们的互动方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或者叫作“无焦点的互动”{2},“无焦点的互动”所展现出来的不是冷漠,也不是敌意,而是一种礼貌的疏远和刻意的控制。公墓即如公寓,与城市完全合拍。比如,小说中的“我”来自北平,暂居上海,“我”的母亲则葬在上海郊外的一家公墓。“我”天天去看母亲,便邂逅了来自香港的玲子,玲子母亲的墓在“我”母亲墓的“斜对面,往右手那边儿数去第四,有花放在那儿的”。由此可见,公墓里的居民构成也完全是无机的,他们大抵没有血缘、地缘关系,一起组构成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对于公墓的无机性以及由此展露出来的现代性,管墓人也有体会,他称公墓为“死人的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