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方案 篇9
一、课堂导入巧
师:上一节课,我们已经预习了《惊弓之鸟》,谁能告诉大家“惊弓之鸟”写了件什么事?(生答略。)大雁的母亲悲哀欲绝,坚决要为小朋友报仇,因此将更羸告上了法庭。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森林报》记者小雁发来的消息。
(课件:出示《森林报》)
本报讯大雁之死,使大雁母亲悲哀欲绝,它认为是可恨的更羸害死了自身的小朋友。据悉,死者的母亲已上诉,状告更羸,而更羸直喊冤枉,说造成大雁死亡的真正原因不是他,因此,双方将分别请辩护律师为自身辩护。至于结果如何,本报将追踪报道。
《森林报》记者小雁
师:大雁的母亲和更羸要分别请辩护律师为自身辩护。(稍停顿)大家想不想做一回小律师?
生:想!(欢呼雀跃)
师:好,现在就让大家做一回小律师。愿意为大雁辩护的小律师坐到——
(师出示“原告”、“被告”牌子。)
生(兴奋地):原告席。
师:愿意为更羸辩护的小律师坐到——
生(齐):被告席。
师:(戴上法官帽,庄严地)各位小律师请注意,请你们速读课文,将有利于自身的证词圈出来、划出来,然后可以相互议一议,几分钟后将正式开庭!
研讨:
《语文课程规范》倡议自主、合作、探究的语文学习方式。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应为学生提供参与学习、体验胜利的机会。让学生当一回小律师,这种特殊的角色设置一下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读书也就成了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积极性自然比为读书而读书高。另外,正如周一贯老师所说,“在开放的课堂里,学生对课文的解读是个性化的。学生们从自身的感悟动身表达各自不同的见解,经常会造成意见分岐,而这种分岐会十分有助于认识的深化和学业的推进。”小律师的各执一词,正是引导学生思维向纵深发展的有力契机。
二、文本利用实
被告律师:大雁已经受过箭伤,它的伤口还没有愈合……
师:你怎么知道大雁已经受过箭伤?法律是讲求证据的,你的证据在哪呢?(生手足无措)
师:证据在课文中。
被告律师:(读第九自然段。)
师:从这一自然段,能看出大雁受过箭伤。可是本法官觉得你的推理力度不够,你看看这样说会不会更好。(打开课件)
原告(或被告)律师请注意:我的证据在课文的第____自然段,它是这样写的________,这说明了__________,所以我认为____________。
你试着用这种方式说一下。
师:在后面的辩护中,各位小律师最好也用这种方式。
研讨:
“按要求争辩”,这个切入点琢磨得好,既使学生重视了文本的学习,又使学生将杂乱、模糊的思维引向了清晰、有序的轨道,教给了争辩方法,提高了思辩水平,很好地体现了“知识、能力与过程、方法”的整合。
三:学生参与活
原告律师:被告律师请注意,课文第二自然段是这样写的:一只大雁从远处慢慢地飞来,边飞边鸣,这说明大雁受过箭伤,并且孤单失群。假如不是更羸拉弓射它,大雁完全可以回家养伤,就不至于死了,所以我认为更羸是有罪的。
师:原告小律师,你从哪里看出大雁受过箭伤,并且孤单失群呢?
原告律师:课文中说大雁慢慢地飞来,说明它已受过箭伤。
师:那孤单失群呢?
原告律师(稍停、思索状):课文中说是“一只大雁”。大家都知道大雁总是成群结队的,要么排成“人”字,要么排成“一”字。
师:这说明了更羸是怎样的一个人?
原告律师:很善于观察,很聪明。
师:对,善于观察,又善于动脑的人。更羸观察得那么细致,可我从你刚才的朗读中并没有听出大雁在空中慢慢地飞,也听不出它孤单失群,叫声凄惨,你能再读一遍吗?
原告律师:(有感情地读)
师:很好,请坐。哪位小律师还想读一下?
(很多同学举手,跃跃欲试)
师:既然这么多小律师想试一下,我建议想读的小律师站起来,大家一起读。
生:(读得很有感情)
师:从刚才各位小律师有感情地朗读中,我仿佛看到一只受过箭伤的大雁孤单地在空中飞翔,它的叫声是那么凄惨。被告小律师,你们是不是也被感动了?
被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提出抗议。因为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法制社会,虽然大雁很可怜,但罪不在更羸,因为更羸并没有用箭——终究法不容情。
(笑声、掌声)
师:你说得很有道理,法不容情。
(这时,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小律师们争先恐后地发言,各抒己见。)
研讨: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教师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越大,他们越学得兴趣盎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连“法不容情”之类的词语也能随口说出,也就缺乏为奇了。赞可夫指出:“教学法一旦触和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和学生的精神需要,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正是由于教师发明性地将学生引入特定的情景(法庭)中,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因而使学生的学习潜能充沛地激发出来,整个课堂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课堂精彩哪里来?“课堂因学生的精彩而精彩(特级教师韩春梅语)”;学生精彩哪里来?从本课例不难看出,教师巧妙的公开课教案、对学生的充沛尊重、和谐的教学氛围,是学生“出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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