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示例作文3篇(3)

2018-07-13故乡

  乡村的滋味

  每年都去表弟家做杀年猪客,可口的炙肉不停地塞进嘴中,舌尖上充盈着浓浓的香味,一种亲人间欢聚的安乐在院子中上演。这时,不需要什么天才的导演,每一个人都是喜剧的主角。每年我都要这样行走在山村很多次,用舌头品尝山村生活的幸福。

  每一个人都会热爱自己的故乡,都希望亲近这片赋予自己灵气的土地,我也不例外。从小求学离开家乡,尽管没有走远,但已经脱离了土里刨食的生活,骨子里边对家的依恋却比先前更深,我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故土情结。因为我找不到别的方式,只好抓住手中的一只笔,用文字的来点播我心中的爱,只是没有什么收成。

  与村中许多孩子不同的是我的父母都曾是教师,父亲是公办教师,母亲是民办教师,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山村学校度过的。对于集体生产的记忆是母亲回村以后,就那么三四年,但那几年生活的苦却让我记忆终身。每天清晨,生产队长就会爬上村子中央的房子头上派工,大人早出晚归,一年苦到头,分到的口粮还不够吃,分红的钱只能买一两件衣裳,这大概就是当时中国农村的普遍生活状态。很多家庭杀不起年猪,因为杀吃头猪,要给国家交一头任务猪,如果不交一头任务猪,那就交一半留一半,我们隔壁的五保户交售的那一半才有贰斤五两,成为我们全村的集体记忆。我们家每年都交一头任务猪,自然每年都可以杀吃一头,比那些交半留半的肉食是要丰富些。但即便在那样艰苦的岁月,村里人家杀年猪,都要请亲人邻居来,每个人烧吃一点,满足舌尖的期待,共话永远的乡情。

  艰苦的生活,不停的劳动,这是山里孩子的少年。我回村以后跟着母亲,学会了砍柴、种包谷、打连枷,挥汗如雨是经常的事。小学一年级我读的是早班(早上上学,下午放猪干活),学习成绩属于中等偏下,二年级我意外考了一次第一名,完小奖励给我十本作业本和几只铅笔,母亲很高兴,我的学习从此走上正轨,第一名的成绩一直保持到小学毕业。小学毕业,我考了全公社的第一名,被县一中初中部录取,由于家庭供给困难,读了一段时间以后,父亲便将我转回乡村中学。这些年中,家里杀年猪的时候我很少在家,基本是在学校,但父母总要给我带些年猪肉,把爱和思念全都寄托在辛苦喂出的猪肉中。

  父母希望我有出息,满足了我不读中专考大学的要求,但是我没有考上好的大学,师专毕业以后回乡教书,比父母进步一点的地方是没有教过小学。几年以后,进了县城,安家,有了孩子,但我身上的那身土味怎么也改变不了。回村,人们对我的称呼从来也没有改变过。让我感觉我从来就没有脱离那个群体,始终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我的那些童年、少年的伙伴没有人脱离他们耕作的土地,有几个人已经成为爷爷。我最好的老友到四十说不上年轻媳妇。就娶了一个死去丈夫的寡妇。接收了俩女儿,请我做杀年猪客的时候,看着我大口地吃,痛快地喝,说:“怎么一点都不变!”我说:“我的口味怎么会变呢!”憨厚的他满意地笑了。

  回乡与亲朋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些共同的话题,童年的记忆,白云、炊烟、土地、耕作,一说到这些,大家一下就亲近起来。但生活总是有些距离的,这正是人们进行比较的原因。与这些亲戚、伙伴不同的是如今我不用锄头,整天面对的是一台电脑,尽管劳动的方式不同,但对生活的追求从骨子里其实是一样的,我们都是些务实的每天都在耕耘的人。可能有些不同,我的这些亲戚与伙伴或许并没有体会到故乡的美丽。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属亚热带气候,有山有水,是一片适合居家的乐土,只是由于地缘的因素,比发达的地区经济要落后一些,生存是要艰难一点,可我们还拥有着最质朴的民风。有着相互关爱的伦理秩序。这是这片土地保持安乐的基础,世间还能有什么比这些更珍贵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喜欢乡村,这是因为乡村还有着最香的年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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