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2018-07-22调查报告

  城市商业综合体是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培训、健身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生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其主要特征是:由企业有计划地管理运营,有统一的名称;经营范围涵盖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三个以上商品零售业态,以及餐饮、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培训等三项以上服务业形态;营业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且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不少于50个;具备专门的停车场所,专供在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进行消费的顾客使用。

  为全面了解我市商业综合体的总体布局、商业定位,商业综合体内业态分布及商户基本经营状况、统计情况等方面内容,宿州市统计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宿州市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商业综合体共计13个,其中已投入使用并应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8个。综合体内经营商户数共计514家,总营业面积约35.4万平方米,全年客流总量约570.4万人次,车位数约 9700个。

  一、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概况

  城市综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既是城市发展特别是商业发展的结果,又是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商贸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具有城市名片和产业载体的双重价值。2016年,全市前八大商业综合体合计实现营业额8.11亿元,吸纳就业人员3291人。

  (一)总体布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市商业综合体的界定,我市目前正常营业且规模达到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界定要求的8家。其总体分布为:埇桥区3家,分别为宿州市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埇桥区华夏世贸广场、埇桥区同盛广场;泗县2家,分别为泗县文庙商场、泗州第一街购物中心;萧县1家,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灵璧县1家,灵璧县莱迪购物广场;砀山县1家,砀山县香港商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马园区、鞋城和高新区目前还没有符合界定要求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二)商业定位。目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主要定位于主城区和规划新区。新建项目如埇桥区万达城市广场、砀山县七彩商场等均位于城市发展的新区,交通便利,周围高档小区较多,其商业定位于城市规划发展新方向,消费群体定位于收入较高且注重消费质量改善的群体。其他城市商业综合体,如埇桥区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同盛广场、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等,其地理位置均处于商业较为发达的老城区,商业定位于人口密集,商业氛围浓厚,成熟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较少,市场需求旺盛。消费群体定位于主城区原住居民及追求品质生活的成功商业人士。总体上看,商业综合体定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少,定位于消费水平较低的地区少。

  (三)商业形态。城市商业综合体规模越大,发展程度越高,其经营的商业形态越丰富。总体上看,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均具有零售、餐饮、服务三种基本业态。其中,在零售业态中,超市和百货店居多,而专业店、专卖店较少;在餐饮业态中,快餐和以大排档摊位形式存在的简餐、小吃较多,正餐较少;在服务业态中,影院、KTV、游艺较多,而培训和金融服务较少。

  (四)商户类型。从目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内部商户类型看,个体工商户居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相对较少。在2016年我市拟上报国家统计平台的8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入住的个体工商户450家,占全部经营单位数的87.5%;法人单位38家,产业活动单位26家。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合计占12.5%。

  (五)经营模式。城市商业综合体虽然是由企业整体规划、统一管理,但在具体经营模式上,企业自营或联营的较少,对外租赁的较多(租户经营业态符合城市商业综合体整体规划,承租户负责经营,企业管理单位收取租金)。如埇桥区同盛广场,灵璧县莱迪广场内部经营单位全部为租赁户。全市八家重点商业综合体内对外租赁的经营单位406家,占全部经营单位的79%。

上一篇:玉林市20个最贫困村的调查报告下一篇:中国器官移植现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