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文学观念中由于渗入了很多为政治服务的因素,因而与人们对文学的期望存在较大的距离。
白居易的文学观念与政治情怀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0卷作为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772-846),因为其《长恨歌》、《琵琶行》等名篇而在文学史上熠熠生辉。同时,诗人的《与元九书》作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篇目,不仅袒露了自己的文学观念,而且表达了自己的政治情怀。不过,就广大读者和文学史对其创作的推崇与白居易自己的偏爱来说,中间的距离又是明显存在的。这样说的意思是,广大读者更推崇的是《长恨歌》、《琵琶行》等感伤诗,而白居易本人偏爱的却是《新乐府》等讽喻诗。可以说,这是一个富有意味、值得思考的文学现象。之中涉及到了作家的文学观念与创作实际所导致的不同倾向,更涉及到了如何更好地理解文学与政治关系的问题。而本文正是基于这一方面来提出问题,以求得大家的进一步思考。
在《与元九书》中,白居易将自己的诗歌创作分为四类:讽喻诗、闲适诗、感伤诗和杂律诗。讽喻诗在于美刺比兴、因事立题,闲适诗仅为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而感伤诗则是“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咏叹者。”这三类均是从诗歌内容着眼的分类。至于杂律诗,却是从形式方面着眼的:“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百韵至两韵者”等等。就这四类诗歌来说,白居易最看重的是讽喻诗,原因在于这类诗是他“兼济之志”的具体体现,所以也就将之放在第一类的位置。可是,白居易自己所看重的讽喻诗,恰恰又是人们所并不看重的。对之,当时的诗人已经深有察觉:“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1] 96102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反差呢?白居易囿于自己的局限是说不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