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它如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是美的构成部分。
《诗经》中色彩众多,如描述红色的词有“赤”、“赪”、“赫”、“赭”、“炜”、“璊”、“朱”、“丹”等,这些色彩因为程度深浅而被区分开来,也有因附着物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名称,同是白色,“素”、“缟”多用于指丝帛服饰,“皦”、“皎”用于描述日月之光,“瑳”、“皙”多指容貌。色彩分类如此详尽,丰富了古代色彩词汇,也体现了《诗经》时代的人们对色彩关注的认真态度。
一、《诗经》色彩话语揭示出对美的认同和自觉追求
作为农业文明古国,自然地理环境为先民们提供了物质生活资料和审美观照对象,当他们向周围伸出触角,去感知,去体验自然环境的同时,不同的自然环境又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给予主体心灵新的刺激,从而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可以说,对美的自为自在的追求,自古至今,从不间断。
(1)用色彩渲染人物的容貌仪止
自然界的生命才是美的。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它需要一双美的眼睛去发现它,《诗经》时代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了这种美,并运用想象、联想等思维特征,使客体与主体相融合,对美的认识做了很好的把握。《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灼灼”:花鲜艳盛开的样子,“华”同“花”。这是一首新婚祝贺诗,诗人看到春天柔嫩繁盛的桃枝和鲜艳怒放的桃花,联想到新娘的年青貌美。这种美是炽热的,奔放的,诗人以鲜红夺目的色彩形式的描摹,给人醒目的感觉,印象深刻,姚际恒《诗经通论》中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取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后世作品中出现的“人面桃花相映红”,人花互相映衬,人更添一份别样的姿色。宗白华说:“在美学思想发展的最初阶段,中国重形象,西方重理性。”但《诗经》对物象的选择,不是简单的堆彻和罗列,也不是对这些物象的名称和性能作简单介绍,而是在筛选过程中,运用想象,象征,比喻等思维方式对物象特征进行的一次对照和黏合,是诗人为了情感表达,寄托情思有意识进行的选择。
(2)植物染料凸显审美情趣
孙作云先生统计,《诗经》中的植物染料有三种:一,菉草,通做“绿”,可以染绿;二,蓝草,即靛草,可以染青(蓝青色);三,茹藘,即茜草,可以染红。《小雅.采绿》:“终朝采蓝,不盈一襜。”《郑笺》:“蓝,染草也。”《毛诗正义》:“以蓝可以染青,故《淮南子》云:青出于蓝。”“终朝采绿,不盈一匊。”绿,即菉也。程俊英《诗经译注》:“绿,草名,即荩草,可以染黄。”《说文》云:“‘戾’,草也,可以染留黄。”“菉”一音“戾”,“留黄”即“绿”。朱熹《诗集传》:“绿,王刍也。”明方以智《通雅》云:“古者供草入染人(官名),故谓之‘王刍’。”《郑风.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毛传》:“茹藘,茅蒐也。”马瑞辰《诗经传笺通释》:“茹藘,染草也。”《说文》:“茅蒐,茹藘。人血所生,可以染绛。”程俊英《诗经通释》:“茹藘,茜草。其根可作红色染料。”《郑风.出其东门》:“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毛传》:“茹藘之染女服也。”《郑笺》:“茅蒐染巾也。”白色的衣服,配上鲜红的头巾,光彩夺目,十分好看。植物染料改变了单一的服饰色彩,由一种或几种颜色调和成更为复杂的颜色,获得了视觉美感,提高了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