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煤锅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2018-07-21调查报告

  2015年初,我市出台了《XX市燃煤锅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意见》,正式启动燃煤锅炉整治。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今年,我们人大城建农经工委在去年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的基础上,又多次对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重视解决,现将我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特点和进度

  (一)基本特点

  1、明目标。计划用两年时间(2015年和2015年),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和中心城区(以下简称“三区”),以及平廊公路、东西大道、平兴公路和高速公路平湖段(以下简称“四路”)两侧各300米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通过淘汰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推广集中供热、供气以及其他清洁能源使用,从而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2、早启动。市政府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摸底,于2015年4月出台了《XX市燃煤锅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意见》,这也是XX市范围内最先提出的一个较为完整的整治方案。

  3、强措施。成立了XX市燃煤锅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并建立了考核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市环保局定期将整治动态进度进行汇总梳理,有针对性地配合镇街道做好企业的技术服务,强化执法监督。2015年7月,又结合“夏季风暴”印染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对“三区”范围内共涉及印染企业8台锅炉,明确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逾期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停产整治。

  4、破难题。《XX市燃煤锅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意见》出台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进度不快,针对一些业主不配合又无合法手段强力推进的现状,今年5 月,市政府又出台《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平政发〔2015〕86号),明确法律依据,加大推进力度。《通告》要求“禁燃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停用或改用清洁能源,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市环保局专门组织人员,将《通告》当面送达涉及的相关单位,提出整治要求。

  5、重激励。由于燃煤锅炉的整治改造,增加了企业改造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原补助政策过低。整治工作的推进阻力大,为此市环保局与经信局多次沟通并积极向上反映,政府从实际出发,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对立式锅炉每蒸吨补助2万元,其中,0.1蒸吨及以下锅炉补助0.3万元;卧式锅炉1蒸吨以下补助3万元,1蒸吨及以上锅炉以4万元为补助基数,每增加1蒸吨再补助2万元。另外,“因工艺要求或管网未到必须使用自备锅炉的,改用清洁能源按设备投资的补助由10%提高到20%,单个项目上限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工业发展资金各按50%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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