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老舍的骨气(4)

2018-07-20老舍

  并不是说他就对人对事一味迁就。他说:“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

三、老舍用生命捍卫了他的人格尊严,践行了他做人的骨气

  一个人无论处于哪种社会、哪个时代都要有自己的尊严。人格尊严也就是说人为生存要有的最低限度,过了这个限度,人就会没有一点骨气,生存就无任何意义。老舍从小便接受了传统文化的熏陶,从母亲那儿,学到了自尊,有同情心;父亲的惨死及幼年的死里逃生萌发了他的爱国心;生长的贫苦环境也让他有了“拯世救国”的初步人道主义思想;中学时学校偏重古文的教育,让他热爱古典诗词。他学的散文是桐城派,他的诗是学陆放翁与吴梅村的。更重要的屈原、杜甫陆游等历史上的伟大诗人不仅诗才让他崇仰,还因为他们是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的乱世楷模,是一种民族气节与忧患意识的人格载体。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老舍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在《八方风雨》前奏中说:“在抗战前,我是平凡的人,抗战后,仍然是个平凡的人。”可正是这么一个“平凡”的人却为我们中国文学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正是这么一个了不起的文学大师,在国家民族进人一种混乱状态,在自己也遭受一种从精神到肉体都无法避免的污辱时,用生命维护了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最后的人格尊严。一个人在生命终了的时刻,常常凝聚着其毕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当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已经完全失去了自由意志和自我价值,老舍最终选择了自杀的道路,表明他的自我意识、自由意志的回归和觉醒。老舍选择了古代有志之士的采用的最高级别的“尸谏”以唤醒时人,以图早日结束那混乱的社会局面。  老舍是有骨气的,他的最后一死使得人们尊敬、心痛、悲泣,也使得我们反复思考我国曾有过的灾难以及如何避免这些灾难,如何建设民主富强的国家。老舍,一个不朽的名字,伴随着他肉体的消失,他的圣洁的灵魂却更加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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