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作品心物情景关系的审美自白(3)

2018-07-22诗经

  最为奇特的是《桧风·隰有苌楚》:“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每章四句中,三句是写外在景物。苌楚猗傩其枝,猗傩其华,夭之沃沃,同样是一幅生机盎然的美景,但这并没有引起诗中主人公的心情愉悦,苌楚无知无虑,寂寞无主,长势繁茂,花枝妖娆,竟为有知有家有室的主人公艳羡不已。在忘情之中,苌楚已人格化了,成为主人公称“子”倾诉的知己。人为万物的灵长全赖有知,安身立命的根基无过于有家有室,这些本是引以自豪自慰的乐事,而主人公艳羡苌楚无知无室无家,这只能是生活异常艰难、家室难保等特殊境况下哀生厌生的情感。朱熹《诗集传》说:“政烦赋重,人不堪其苦,叹其不如草木之无知而无忧也”,较为符合此诗的情感基调。但主人公到底是什么样的具体心境意绪,诗中未说,一切寓于苌楚长势景观的反衬和对苌楚艳羡式的慨叹,达到了“一切景语皆情语”的艺术妙境。然而这种境界,并不是原始神话思维造就的,而是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情感充溢的审美观照孕育的,因为主人公即使在移情之中也将草木视为无知,可见,作者有非常自觉的审美意识,而以美景衬哀情、寓悲意,这正体现了作者在审美创造中驾驭情景关系的能力。

  在《诗经》作品中,作者直接表白情感与外物之间审美关系的篇章并不太多,且多限于单一之物与情的审美关系,但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其时诗人对物托情和移情于物的自觉审美意识和创作观念。“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所谓“兴”和情景交融的写景片断,是单一之物的扩展,同样是以物托情和移情于物的自觉审美意识和创作观念的产物。这就是在最早源头上证明《诗经》作品具有情感物化和形象化的艺术特质,而不是天然的政治教化经典;同时也可以雄辩地说明一些著作将《诗经》作品中的兴象视为不自觉的原始兴象加以阐释的做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上一篇:诗经中女性的内在美下一篇:樛木诗经